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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樸房尚未立法 劏房戶已遭迫遷

兩名劏房租戶投訴指因「簡樸房」立法建議而被迫遷。 兩名劏房租戶投訴指因「簡樸房」立法建議而被迫遷。
兩名劏房租戶投訴指因「簡樸房」立法建議而被迫遷。
【本報訊】《施政報告》提出立法取締劏房,並以「簡樸房」取而代之,或會迫遷部分不符標準的劏房戶。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昨在電台節目表示,差餉物業估價署至今收到兩宗劏房租戶被迫遷的投訴,業主表明單位需改裝成簡樸房。她稱租戶可以聯絡社工隊協助搬遷,社工隊亦會主動接觸租戶。
不過,相關投訴個案的業主是否違反租管條例,何稱視乎個案詳情,當局過去曾協助租戶,檢控470多宗個案,強調租戶的租住權受到保障,包括業主不能濫收水電費等。而劏房規管制度仍在諮詢階段,要待最後審批才得出簡樸房的最終訂立標準。
料三分之一單位需矯正
她指出,要考慮制度推行後會構成多少壓力、社會需多少時間消化不合規的劏房,而考慮簡樸房面積就像社會壓力測試。因此當局在制訂標準前,已會見政黨及專業團體等,大部分建議訂在面積不少於7至10平方米,而現時訂在面積需不少於8平方米,約有25%的單位不符要求,連同其他項目,約三分之一單位需要矯正,比較配合逐步取締的步伐。至於單位需要有窗戶及獨立廁所,是人道的標準,令居住條件不致太差。
另外,按目前法例規定,劏房的規管租賃期開始後60日內,業主需向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提交租賃通知書。何稱,署方去年收到的租賃通知書,較2022年上升36%,截至目前已收到4.4萬份租賃通知書,反映收到通知書的上升速度快,或與法庭積極控告有關。署方預計每年抽查1,000個劏房提交租賃通知書個案,期望增加阻嚇力。
至於彩虹邨重建,何指屋邨重建後的高度、地積比及道路網等仍有待商討,認為目前建議重建後有50層高的規模合適,而邨內的彩虹牆會想辦法用另一種形式去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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