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機擬修例 設25至150公斤類別
【本報訊】政府成立「發展低空經濟工作組」追落後。政府擬在現行的《小型無人機令》當中增設新類別,以針對重量超過25公斤但不超過150公斤的無人機,包括裝設在該無人機、由該無人機運載或附連的所有物品,預計明年第一季進行業界諮詢,明年第二季向立法會提交第一階段的法例修訂建議。
明年首季展諮詢
2022年12月1日實施的《小型無人機令》,是按照小型無人機的重量和不同的操作風險水平而設立相應的規管要求,然而法例只涵蓋無人機重量不超過250克的甲1類、重量250克以上但不超過7公斤的甲2類、以及重量7公斤至25公斤的乙類。因應救援,檢查維修、送貨載客等不同的應用範圍,政府打算修訂《小型無人機令》,增設覆蓋重量逾25公斤但不超過150公斤的無人機的「丙類」。相關的業界諮詢將於明年第一季進行,明年第二季向立法會提交第一階段的法例修訂建議。
與此同時,政府認為需引入一條專用法例規管重量超過150公斤的較大型無人機的操作。有關法例修訂建議將在第二階段提交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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