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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合簡樸房 業主改裝搵借口 劏房戶恐被趕走

政府計劃設「簡樸房」登記制。 政府計劃設「簡樸房」登記制。
政府計劃設「簡樸房」登記制。
當局稱標準仍未有 兩個月諮詢冀堵漏
政府在今年《施政報告》公布設「簡樸房」登記制,以逐步取締劣質劏房。政府昨日就「簡樸房」規管制度建議方案,展開為期約兩個月的持份者諮詢,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亦就方案展開討論。會上大部分議員均支持方案,但有議員擔心劏房業主或會以改建單位為由趕走租客;亦有議員關注房東與二房東之間的責任問題。
議員李梓敬在會上表示,雖然現時「簡樸房」登記制度尚未立法,但是已經有業主提早計劃改建單位,質疑「我唔知佢哋(業主)係透過計劃去有意還是無意特登去趕走住戶,但客觀結果都係令到呢啲住戶非常徬徨」。另一議員亦擔心,劏房戶接受資訊的途徑和能力都較弱,認為政府需要加派社工等去「洗樓」,借此令劏房戶更了解他們自身的權益。
此外,對於政府建議的「簡樸房」面積、消防及通風等要求,議員田北辰質疑,若有違反條例的業主,是否等於有絕對責任。他指因為業主不可以說自己不知道將單位租予他人做非法劏房,或者不合規格的簡樸房,擔心若違法之人屬二房東,屆時責任誰屬。
趕明年6月交立會審批
房屋局常任秘書長羅淑佩回應指,現時仍未開展立法工作,即使房東提前改裝,當中標準或未完全訂定,「分分鐘係浪費錢,亦沒有更好嘅理由依家去做。」她認為現時所有劏房租戶均受到租管條例保障,若業主此時迫遷租客,或是大幅加租全部都屬違法,局方會嚴肅跟進。
對於業主的責任問題,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表示,若業主將單位租予二房東,需要看具體事實和未來法例如何訂明,現時仍未起草有關業主的絕對責任,故希望在諮詢期內聽更多意見。黃偉綸又期望,方案可在明年6月提交立法會審批,今屆會期內完成立法,明年第4季開始接受簡樸房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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