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階段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 明實施
【本報訊】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第4階段將於明日全面實施,涵蓋發光二極管(LED)燈、氣體煮食爐和即熱式氣體熱水爐。機電工程署預計全面實施後,香港每年能額外節省約1.6億度電,相等於逾58萬戶家庭一個月的用電量。
涵蓋11產品包括空調機
計及第4階段,強制性標籤計劃共涵蓋11類訂明產品,包括空調機、冷凍器具、緊湊型螢光燈(慳電膽)、洗衣機、抽濕機、電視機、儲水式電熱水器、電磁爐、LED燈、氣體煮食爐和即熱式氣體熱水爐。
強制性標籤計劃第4階段於2023年9月1日生效,並設有15個月過渡期。實施第4階段後,估計每年可額外節省能源約570太焦耳,即約1.6億度電,相當於約7.5萬公噸碳排放。而強制性標籤計劃所涵蓋的住宅總能源消耗量將由約50%大幅提高至約80%。
以香港家庭平均每月用電275度計算,每年節省1.6億度電,相等於逾58萬戶家庭一個月的用電,或4.8萬戶家庭全年的用電。
強制性標籤計劃於2008年推出,規定指定電器或氣體產品等必須貼上能源標籤,標籤按產品能源效益表現分為5級,獲第1級能源標籤產品能源效益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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