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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長者提款後遇竊 3印尼籍男女落網

行動中檢獲的證物及現金。(馬竟峯攝) 行動中檢獲的證物及現金。(馬竟峯攝)
行動中檢獲的證物及現金。(馬竟峯攝)
銀行遊蕩伺機作案 涉逾8萬元今提堂
北角有兩名長者早前到銀行提款後,在半小時內被人偷走擺放於背囊及手袋內的現金。執法部門經翻查「天眼」追查後,揭發有東南亞賊黨,於案發前在銀行徘徊遊蕩,認定目標「獵物」後尾隨跟蹤,再以聲東擊西手法拉開背囊或手袋拉鏈進行盜竊。本周二(26日),警員發現賊黨再次在北角區出沒,遂以涉嫌「盜竊」一舉拘捕3名印尼籍男女竊賊歸案,他們今早到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兩名受害人分別為一男一女,其中71歲本地男子於9月5日,在區內一間銀行提取7萬元現金作日常生活使費,另一名63歲本地婦人,則於本月19日在區內另一銀行提取20萬日圓(約1.02萬港元)現金作旅遊用途。兩人於提款後半個小時內,俱發現其背囊或手袋拉鏈被打開,裝放在內的現金不翼而飛,於是報案求助。
天眼揭尾隨事主落手
執法部門經翻查大量閉路電視後,鎖定3名涉案賊人外貌特徵,根據初步調查所得,有3名東南亞籍男女於案發前,在兩名事主取款的銀行遊蕩,鎖定目標後即尾隨其離開銀行,且跟隨事主進入不同店舖購物,甚至乘搭同一輛巴士,企圖趁機扒竊財物和現金。3人合作行事手法純熟,其中兩人更試圖走近事主製造擠迫感,另一人則趁事主不覺,迅速拉開拉鏈盜去事主袋內財物。
及至本周二,警員在北角區相關銀行附近巡邏期間,再次發現賊黨的身影,當時他們並無使用銀行服務,懷疑3人再次尋找目標伺機作案,隨即以涉嫌「盜竊」拘捕該兩男一女(36至58歲)印尼籍人士。3人分別報稱為商人及家庭主婦,已合共被控兩項上述罪名,案件於今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盜竊」是非常嚴重的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9條,「盜竊」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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