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樸房罰則重 物管界料小單位租金翻倍
【本報訊】房屋局日前公布「簡樸房」準則,違者被定罪將面臨最高罰款30萬元及監禁3年。物業及租務託管服務公司始創人陳顯熹昨日於電台節目指出,有關罰則較重,具一定阻嚇性,會令市場上的劏房數量減少,加上單位要改建,業主想「回本」,小單位租金或將翻倍,而改建時亦難免有部分租戶被迫停約。關注團體則表示,希望當局訂好妥善安置方案,以免租戶無家可歸。
陳顯熹表示,大部分於60至70年代建成的樓宇亦設有天井窗,故業界對於準則中的天井窗限制最為關注,以一個600平方呎、四方形、有兩扇大窗及兩扇天井窗的單位為例,以往一般會被「一開四」。而新政策下,天井窗的兩間房將違例,變相只能將單位「一開二」,惟「300呎劏房」並非市場所需,引起業界憂慮。他預計政策推出後,較大的單位租金不會大幅上升,不過一些60、70平方呎的房間要改裝至120、130平方呎,其月租則可能由原本約3,000至4,000元提升至5,000至6,000元。
團體關心安置方案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成員李善珩在同一節目中指,劏房住戶大部分為一至二人家庭,當中不少正在領取綜援,故非常關心當局的後續安置方案,住在較細小或結構有問題劏房的租戶尤甚。李又指出,由於過渡房屋及日後推出的簡樸房可能會較偏遠,租戶憂慮失去原來的社區網絡而不願搬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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