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建新醫學院 10大條件出爐
【本報訊】政府提出籌建本港第3間醫學院。「籌備新醫學院工作組」昨日正式公布10項主要考慮條件,包括要與現有兩所醫學院錯位發展;設立教學醫院,並與本地和粵港澳大灣區醫療機構合作,提供臨床訓練;設立第二學位課程;訂定資金來源計劃等。工作組下周一(12月2日)會向所有獲教資會資助的大學發出邀請,有意者需於明年3月17日或之前提交建議書。而工作組下一步則會制訂評核準則,料明年內完成評核,並向政府提交建議。
錯位發展 設第二學位課程
工作組定出的10項準則,要求新醫學院要與現有兩所醫學院錯位發展,同時招募高水平的國際及本地教學人才,並要規劃現代化校園,配備先進設施,以支持創新醫學學習。課程上,新醫學院需結合「能力為本」評估及創新教學方法,例如提供早期臨床學習,同時亦要推動醫學創新與科研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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