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保障平台工 勞界憂議而不決
【本報訊】網約平台工作者被剝削的情況屢見不鮮。立法會昨通過經修訂的「保障平台工作者」的議員議案,要求全面檢視《僱傭條例》及相關法例;以及因應就業市場的轉變作適當的調整,以盡快釐清企業和平台工作者的法定身份、責任與權益。當局強調立法保障平台工要審慎研判,勞工界促勿議而不決。
航運交通界議員易志明在發言時指自由市場之下,各行各業有其獨特的營運生態,硬要制訂一個標準合約,或會導致行業的發展欠缺靈活性,未必合適,而在工作期間受傷應獲相應的保障,然而派遞員流動性高,此外,還有很多行業都會有一些所謂的自由工作者,如果要成立中央職業保險賠償補償基金,應否涵蓋所有行業?錢從何來?是否由企業或平台工作者支付?甚麼收費水平才算合適?加上派遞員可同一時間服務一個以上的平台,保費又如何釐定?他強調這是一個相當複雜的問題,社會應該先詳細研究。
另一議員蘇長榮認為不管勞資雙方存在何種訴求,政府須主導平衡、盡快立法,推出讓各方持份者都可以接受的法例。他指新加坡已於今年9月10日通過平台工作者法案,把平台工作者列為僱員和自僱以外的全新類別,被認為是一項法例創新。歐洲議會亦於今年4月通過歐盟平台工作者指令,規定平台與工作者之間存有指揮監督關係之事實,即可推定雙方具有僱傭關係。姑勿論上述法律是否適合香港的水土,亦希望政府借鑑。
具勞工背景的議員林振昇指政府推展保障平台工作者權益的政策步伐太慢,由2021年提出探討,至今已3年,要待明年才有平台工作者的主題性統計調查結果。若果政府日後就調查的結果而計劃推出一些保障措施,相信到真正落實,又要多一段時間。
當局稱須審慎研判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回應指,任何以立法方式去改善平台工作者的保障都必須審慎研判,畢竟要有多少保障才算合理是因人而異的,譬如全職投身平台工作的人士和公餘時間短暫上線的平台工作者,對於保障的期望未必相同。勞工處已委託政府統計處進行相關主題調查,預計明年第一季可以完成相關工作,會適時向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匯報綜合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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