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編輯約章非其要求 否認想做勇武領袖
認曾晤蓬佩奧 不懷疑說過制裁
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昨續審。黎智英自辯指,《蘋果日報》編輯室約章與他無關,他是在審訊時才首次知悉有這份文件。黎智英承認曾到美國跟前國務卿蓬佩奧單獨見面,且不反對自己曾向蓬佩奧提及希望美國實施制裁。黎智英又稱希望透過跟本案被告之一、法律助理陳梓華對話,讓勇武年輕人克制,但矢口否認想做勇武派領袖,反問自己何德何能。
黎智英昨繼續接受辯方大律師關文渭主問。對於從犯證人、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在審訊期間指,在「飯盒會」期間,黎智英會談及對時局的看法、政治取態,並提出編採政策。黎智英否認張的說法,強調在「飯盒會」中沒有提編採政策,也不曾講及新聞報道的角度。黎又辯稱,《蘋果》編輯室約章與他無關,他從沒要求他人草擬,他是在法庭受審時,才初次知悉該份文件。
為G20眾籌墊支156萬
黎智英承認曾到美國跟前國務卿蓬佩奧單獨見面。之後,《蘋果》刊登報道,提及黎智英出席何俊仁主持的節目《細說中南海》時,曾稱美國應制裁鎮壓香港示威者的人。黎智英昨在庭上指,不記得有否在節目中說類似的話,但既然報道這樣寫,他沒有理由懷疑真確性。至於本案從犯證人「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黎指是在李因偷渡被捕後,才得知這個人。黎承認,曾經為「G20」眾籌計劃墊支156萬元,但他不知道李宇軒是其中一個收款人,並坦言他不在乎,因為這是助手Mark Simon負責的。
就另一名從犯證人、法律助理陳梓華,黎供稱,當初是李柱銘介紹他認識陳,李形容對方是前線。2019年7月,他跟李柱銘和陳梓華在餐廳見面,而李是個十分謹慎的人,李以安全理由,於會面前要求沒收手機。黎續供稱,他之所以跟陳梓華見面,是因為他覺得,暴力會為這場運動帶來害處,而希望透過跟陳對話,讓勇武年輕人克制、冷靜下來。
稱年輕人不聽別人意見
黎同意,在之後跟陳梓華見面時,相信曾經講過,如果「搞出人命」,整個運動就會失去道德高地及國際支持,強調要守底線,並批評勇武派缺乏組織。不過,對於陳梓華引述黎說,年輕人做不到的事,可利用黎的傳媒力量做到,黎智英昨否認說過這話,又否認想做勇武派領袖,形容說法滑稽、瘋狂又愚蠢。他笑言年輕人不聽別人意見,何況自己又不年輕,何德何能當領袖?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編號:HCCC 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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