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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舍券發放時間參差 安老機構濫收費

【本報訊】社會福利署的長者院舍照顧服務券計劃推出多年,審計署昨日公布的報告發現,過去兩個年度,社署接獲5,704宗申請中,有56%即3,179宗個案已發放院舍券的個案,申請日和發放日相隔平均約43日,最長達7個月。同時,部分認可服務機構收取院舍入住者的消耗品費用有異,有院舍甚至向持有人收取未列於價目表的消耗品費用,所涉總額達34,225元。
議員倡公示收費價目
議員李世榮要求社署加強人手巡查院舍,並應考慮要求院舍公示收費及價目,避免長者遭濫收費。社署在2017年3月推出院舍券試驗計劃,讓長者可自由選擇及轉換入住參與院舍券計劃、即認可服務機構的安老院,並讓負擔能力較低的長者獲得較多資助。但2022年至23年和2023至24年度,社署接獲的5,704宗申請中,有3,179宗已發放院舍券的申請個案,申請日期和院舍券發放日期相隔的時間最長相距約7個月。審計署留意到社署指引無訂明向申請人提供服務簡介,或是向負責工作員取得統評機制評估結果的時限。
審計署亦發現,部分認可服務機構在收取消耗品費用上存在問題。審計署審視30名院舍券持有人,在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期間的相關紀錄,發現其中6人被收取的消耗品費高於價目表所示,涉及兩間認可服務機構,多收的費用總額為2,703元,每人介乎68元至1,871元不等。另外,一間認可服務機構向4名院舍券持有人、就沒有列於價目表上的消耗品項目收費,例如收取2,400元特別營養飲品,該收費理據並沒有記錄在案,所涉總額為34,225元,每人介乎30元至22,420元不等。
審計署要求社署改進指引,明確處理院舍券申請的時限,以及加強對機構收取各項費用的審查機制。社署表示同意這些建議,並承諾會加強監察和改善工作流程,以提升服務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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