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口岸爆炸品案 有被告電腦存彈藥手冊檔案
【本報訊】8名男女涉嫌與2020年明愛醫院及羅湖港鐵站炸彈案有關,並曾計劃在把自製周梓樂墓碑及炸彈帶到將軍澳尚德停車場引爆。最終該8人被控,其中7人被控《反恐條例》下的串謀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罪等罪。8人否認全部控罪,控方昨在高院繼續讀出開案陳詞。控方指,在其中一名被告電腦檢取名為「即興彈藥手冊」的檔案,及在有關單位檢獲製作炸彈的原材料。控方在陳詞尾聲,稱知道2019年至2020年發生了很多事,但着陪審團只關注庭上證供。
8名被告依次為何卓為、李嘉濱、吳子樂、張家俊、楊怡斯、張琸淇、何培欣及周皓文(23歲至37歲)。首7人被控串謀犯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及屬交替控罪的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李嘉濱另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指他於或約於2020年3月8日,向偵緝警員訛稱住址為西營盤一單位。周皓文則另被控一項企圖製造炸藥罪。
單位檢獲炸彈原材料
控方指,各被告被捕後,警員在相關單位中,檢獲化學粉末,包括硝酸鉀等,屬於製作炸彈的原材料,另檢獲電路板、煙花棒、V煞面具、黃色頭盔,以及用作製作氯氣彈的通渠水。警誡下,被告何卓為指「班人對政府不滿」,但否認與案有關。李嘉濱則解釋製作炸彈程序。控方指,李嘉濱曾訛稱住址,因為其真正的住址單位內,有很多爆炸相關物品。
另外,控方稱,被告吳子樂警誡下承認負責搬未處理好的材料,謂放炸彈目的是逼醫護罷工。張家俊方面,警員在其電腦檢取了名為「即興彈藥手冊」的文件,裏面圖文並茂講述炸藥相關的事。針對被告周皓文,控方依賴的證據,包括名為「BBQ關注組」的Telegram群組對話。控方指,周皓文的用戶名是「禾李飛」,群組內有人問試不試「E粉」,「禾李飛」稱想試大量,即「500ml」,謂「試吓可以幾勁同會唔會著(着)火」,又說「呢個group遲吓del咗佢重開,太多record」。案件編號:HCCC 18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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