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藍圖擬71措施 弘揚文化谷產業
【本報訊】延遲一年公布的《文藝創意產業發展藍圖》昨日出台,藍圖提出全面檢討資助藝團及表演場地的預訂分配制度,引入以表現和藝術水平掛鈎為標準的制度,推出動藝團創新及精益求精。文化體育及旅遊局指出,現行機制雖無出現大問題,但由於存在已久,是時候檢視成效。
《藍圖》提出6大原則,分4大範疇共71項措施,規劃未來10年文化藝術的發展方向,包括弘揚中華以及發展香港特色文化、建立國際平台促進中外的文藝交流,以及完善產業生態圈等。
具體措施包括重整博物館成為旅遊景點,建立「流行文化館」展示香港流行文化成就,打造香港成為創意及流行文化之都;舉辦更多大型文化藝術活動,鞏固為「國際文化城市之都」;增強市場力量,令文藝創意產業與商界建立互惠互利的關係。政府又會資助業界製作弘揚中華文化的電影,另會研究放寬不同場地限制,提供更多表演及展覽場地,包括將工廈改為小型劇場或黑盒劇場。
不過作為重點之一,藍圖提出全面檢討藝團資助制度,包括主要表演藝團、中小型藝團和粵劇的資助制度,以及表演場地的預訂分配制度。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指,藝團的藝術水平、觀眾入場人數及對藝術發展的作用都會被評核,以及建立主要表演藝團的「進出機制」,令具實力的中小藝團有上游的機會。
檢討藝團資助制度
楊指出,現行資助機制並非有問題,只是已長時間運作,現時是合適時候檢討。他又說不排除任何可能性,可能會有更多藝團資助,或有藝團不需資助便「畢業」離開。藝術發展局指新機制下,表現優秀的藝團可獲得資助,反之持續不達標的藝團或會被削減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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