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霸長期佔官地 東方出手正風氣
西貢相思灣村有人違法建路、違規佔領海面建碼頭經營水上活動店,本報記者正常到相思灣村採訪,竟遭村霸黃子洋涉嫌以石頭襲擊,使記者人身安全受到威脅而報案。事後黃子洋雖認罪,也不過判罰款3,000元,同亂拋垃圾定額罰款3,000元一樣,試問村霸怎會知所收斂?
事實上,西貢相思灣村霸黃子洋一直目無法紀,與多間水上活動店多年來開闢官地違法亂擺獨木舟,又違泊附近海面。有村民不忿有關亂象擾亂多年無王管,一年多前向政府投訴,地政總署拖至近日終張貼告示要求清場,惟本報記者發現大量獨木舟仍未移走。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本報早前又接獲市民舉報,指相思灣村有人佔用官地,擺放貨櫃屋及雜物事宜。
有市民投訴,地政總署不能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當沒有事情發生吧?地政總署接獲查詢後亦派員到現場張貼告示,飭令相關人士於昨日前停止佔用官地行為。記者昨再到現場視察,發現涉事貨櫃屋已被人用紅白色膠帶圍封,並在其中一面以紅色噴漆,噴上「待拆」兩字;而原本擺放附近的雜物,包括獨木舟使用的槳及一些直立板等,就被人放在下一級,未知是否涉及違佔土地。
事緣兩年前有原居民在村公所附近擺放一個白色貨櫃用作擺放水上活動店物品,地政總署當年已證實該貨櫃違佔官地,要求涉事人在限期前移除,惟兩年過去貨櫃原封不動。投訴人陳先生(化名)直言,早前向地政總署投訴了兩至3年均毫無寸進,官老爺就是愛理不理,一味拖!其後轉向《東方》舉報後,不但地政總署派員重新張貼通告,連涉嫌佔地的原居民也「知衰」,將貨櫃屋圍封並相信會主動拆除,他感謝本報為民請命,希望相關人士守法,不再佔用官地。投訴人直言是《東方日報》出手才令部門及佔用人迅速糾正。地政總署重新貼上的通告,飭令違佔人昨日前移走貨櫃,否則最高可罰50萬元及監禁半年。畢竟,徒法不能以自行,有關部門切勿一味姑息!
本報關心時事關心社會,經常發揮傳媒第四權,揭發社會亂象,捍衞公眾知情權,令市民從不同角度了解社會現況。西貢相思灣村土地亂象之所以拖這麼久仍未能徹底解決,而何以村霸經營違法水上活動店,經村民舉報依然大鑼大鼓做其水上活動生意?本報大早已跟進有關事件,若有關當局重視並採取迅速清拆行動,對違法者作出適當起訴,相思灣村土地斷不至於被村霸搞到亂成一鍋粥!也就難怪曾有論者指村霸全無顧忌,當政府冇到,難道有羅傘包庇?這方面倒有待廉政公署查一查!
香港號稱法治之區,違例泊車,分分秒秒收到「電子牛肉乾」!何以長期霸地佔碼頭,竟然可以拖這麼久?若然羅傘亂張,是為之縱惡!罰不當罪,法治從何說起!今有投訴人陳先生向《東方》舉報,本報再發揮傳媒第四權,冀有關當局切勿再將相思灣村亂象「高高舉起,輕輕放下」,世道衰微,《東方》但望揭露真相以正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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