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煙蒂焚毀4車 17歲仔認縱火判更生
【本報訊】兩輛已退役巴士及兩輛私家車於去年11月在元朗僑興路近白沙村對開起火最終被燒毀。經執法部門調查後,一名涉嫌縱火的少年最終被捕,承認曾在巴士上吸煙,並拋下煙蒂令雜物起火。該少年早前於區院承認一項縱火罪,法官彭中屏昨判處被告進入更生中心,並指希望被告能加強守法意識。
涉及2退役巴士2私家車
現年17歲的中學生陳喆昊,被控於2023年11月10日,在新界元朗公庵路白沙村丈量約份第119約地段第1775號近燈柱AD9408,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摧毀兩輛雙層巴士和兩輛私家車,意圖摧毀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法官指被告過往有4項刑事紀錄,包括不小心駕駛罪等,亦曾違反感化令,認為感化及社會服務不足以反映本案嚴重性。但法官考慮到被告並非存心縱火,事發後沒有逃離案發現場,且已羈押3個半月,判被告進入更生中心。
案情指,兩輛涉案退役巴士獲車主放置在元朗公庵路白沙村一個供村民免費泊車的室外停車場,該兩輛雙層巴士,分別價值7.5萬元及8萬元。兩輛巴士由於無法啟動,故沒有被鎖上,巴士迷不時到場參觀拍照。被告於去年11月6日曾聯絡該車主求購其中一輛巴士,對方建議被告自行到場查看。案發當日有另外兩輛私家車停泊在場,其中一輛價值3.9萬元。近中午時被告報案指停車場發生火災,消防員約於兩小時後撲滅火勢,涉案4車被燒毀。被告其後承認曾在其中一輛巴士下層吸煙並拋擲煙蒂,相信巴士起火因他沒有弄熄煙蒂,但無意焚毀巴士。案件編號:DCCC 44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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