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收地迫遷未善置 問題多多民困擾

因應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的發展進度,地政總署要求村民在2024年12月6日之前遷出或交還土地。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關注聯盟(下稱:聯盟)約30名村民昨晨在金鐘統一中心遊行至政府總部立法會外請願,爭取人性化及妥善的安置方案。
有議員指出,政府對住址證明要求過於嚴格,漠視部分地區近年才設立公共信箱的實際情況;對寵物安置缺乏具體方案;「經濟狀況審查」準則過於嚴苛,而「免經濟狀況審查」要居民尋找13年前的居住證明,令大批居民十分困擾;政府對非直系親屬同住家庭的特殊情況視而不見,也沒有為小型及非正規業務提供合適的重置方案和補償安排。
要言之,問題着實多。古人說:政令時,則百姓一,賢良服。這裏所謂「時」,不僅是「天時、地利」,更是「人和」。政府頒布適時,百姓就能被統一起來,有德才的人才會心悅誠服。政府要發展、收地建屋無可厚非,然而,是否可以安排得妥善些?聯盟認為「現時的做法完全是本末倒置,在未有妥善安置方案前就要求居民遷出,這根本是在製造社會問題。發展新區固然重要,但絕不能犧牲基層市民的基本居住權益。」聯盟表示希望與相關政府部門及官員見面,討論解決方案,集體處理村民面對的困境。
有關安置問題最為困擾村民。聯盟表示村內有長者曾花費1,200元向電訊公司索取住址證明,最後地政總署以年期不符合要求為由,將該名長者界定為不合安置資格。又譬如80年代的寮屋登記制度將寮屋分成「非人住屋」及「人住屋」,而安置補償政策亦因寮屋種類而有分別。聯盟的住戶表示有村民在亦園村住了10年,如果住在「人住屋」就能夠有安置,但住在「非人住屋」則沒有。不少村民搬到發展區時對清拆或者寮屋種類毫不知情,地政總署也沒有向村民解釋或發布資訊,令村民在即將清拆時才得悉無法安置。
聯盟又表示,不少居住在寮屋或違規構築物上的村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租住,政府當時沒有立刻清拆,反而容許違規構築物存在,是政府的行政失當。聯盟中有長者村民表示在亦園村居住了35年,但直至今年11月1日(搬遷日前一個月),地政總署才告知街坊原來一直沒有紅字編號,所以沒有安置資格。這對該長者不啻是晴天霹靂!
除了資格問題極度困擾村民,聯盟估計現時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內受影響的動物有近800至1,000隻。現行政策並未為動物提供安置的機會,牠們正面臨人道毀滅危機。聯盟希望當局就寵物安置作出放寬,讓村民帶同自己的寵物一同上樓;當然,這方面仍有商榷餘地,譬如獨居老人需要狗隻陪伴直至終老。
事實上,村民因政府收地迫遷,政府若未能體察村民疾苦,在某些情況下因應村民的困境加以援助,反而擺起官腔諸多留難,就未能做到「去民之患」,更遑論給市民幸福感。有議員承諾會持續關注事件發展,並促請政府以「先安置,後清拆」原則妥善處理,那敢情好!以實則治,希望高官和議員都能做實事,一心一意為民,令村民掃除不必要的惶恐和疑慮,得以安居樂業,問題圓滿解決!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