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渡屋居住年期短 營運結束仍未上樓
【本報訊】上屆政府推行過渡性房屋以助基層「上樓」,但過渡屋居住年期過短問題一直為人詬病。以「南昌220」為例,其土地由發展商借出,在2019年9月動工、2020年8月入伙,但營運年期只有短短兩年,便需要將土地歸還發展商,最終有逾半住戶仍未能輪候到公屋,需要搬遷到其他過渡屋項目或遷回私人市場,甚或再次「輪迴」劏房,或無處棲身。
「南昌220」住戶 不足3成獲配公屋
「南昌220」過渡屋項目是全港首個過渡性房屋項目,直至2022年11月已完結,共提供89個1至3人單位。項目營運約兩年,一共協助了94個住戶、共175人改善居住環境。但當中只有25.5%住戶成功獲編配公屋,仍有62.8%住戶需要遷往其他過渡性房屋,以及有11.7%住戶需遷往私人住宅單位。
至於其他過渡屋項目,大部分營運年期不止兩年,但不少項目可供租戶申請的租住年期只有兩年,但允許租用人申請續期,仍未上公屋則需要住戶再續租,惟部分項目會限制租戶只能續租一年或續租一次,並非包住到成功入住公屋。
翻查資料,房屋局的「支援非政府機構推行過渡性房屋項目的資助計劃」,至今年2月底為止共耗資101.01億元,資助建成的單位數目共有約1.91萬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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