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敷衍塞責 單車霸地無解決
港府近年廣修單車徑,推廣單車出行,這本來是有益身心的樂事,惟如何有序規管單車租賃營辦商經營,負責的部門卻一味敷衍了事。有市民兩年前已向康文署投訴,指單車租賃營辦商在公園許可範圍以外展示單車及進行租賃事宜,阻塞緩跑徑和單車徑,惟該署只知向營辦商發出口頭勸喻,次數高達651次,問題依然沒有解決,擺明虛應故事。
申訴專員公署為此展開主動調查,發現營辦商將單車違規擺放在許可範圍外的情況普遍,絕非如康文署輕描淡寫所謂的「偶有發現」,直指康文署現時的執管機制欠缺一致標準。申訴署續指,單車霸佔地方,除了會阻礙行人出入,亦可能造成安全隱患,但認同營辦商需要地方擺放展示單車,因此向康文署提出8項建議,包括加強對營辦商監察及果斷執管;研究優化現時執管機制及相關指引;研究容許使用許可範圍外的地方擺放單車;收集營辦商的表現,作為日後審批新許可證參考等。
面對申訴署的批評和建議,康文署例牌接受,但到頭來會否態度照舊,只能聽其言、觀其行。事實上,康文署對上述亂象若有認真執管,不可能市民投訴長達兩年,情況依舊沒有改善,唯一解釋原因,就是該署胡混度日,敷衍了事。從其向營辦商發出651次口頭勸喻,已可知該署此舉純粹為了敷衍民意,顯示已經「做咗嘢」而已。
康文署回覆本報查詢時,強調營辦商霸佔的地方屬於公眾地方,並非署方獲賦權執法的地方,擺出不能也,非不為也的無奈模樣。誠然,公眾地方屬於地政總署管理的官地範圍,康文署或許真的沒有執法權力,但要是官僚有用心去急市民所急,將個案早日轉交地政總署跟進,也是辦法之一;而且營辦商屢勸不改,可能違反合約條款,署方亦有權終止租約。由此可見,上址亂象叢生,絕對是不為也,非不能也。
見微知著,這麼簡單的事情,署方也可拖延處理,折射出官僚怠政塞責的陋習一直不改,並沒有因為現屆政府擺出積極有為的態度,而有任何改變。再說,單車出行是世界大勢所趨,既健康又符合環保原則,港府推廣無可厚非,但到實際執行之際,偏偏亂象百出,引來怨聲載道,便證明官僚思慮不周,一味紙上談兵。
正如申訴署指出,既然營辦商有必要佔用更多地方來展示及存放單車,有關部門在規劃及批出合約的時候,是否應該早有預備,騰出地方或另選更適合地點營運?目前香港旅遊業發展陷入瓶頸,京官耳提面命要做到「無處不旅遊」,其實香港新界單車徑沿途風景優美,用來豐富旅遊資源大有可為,端視乎當局捉到鹿是否懂得脫角。
說到底,香港許多問題,都是人的問題,最大原因是官僚冇心冇肺冇靈魂。大至一個耗費巨資興建的啟德郵輪碼頭猶如死城,小至公園入面一個單車租賃場地亂七八糟,全部都是官僚無心做實事的明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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