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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認冀美施壓 阻止落實國安法

黎智英稱從沒有為《蘋果日報》員工設限。 黎智英稱從沒有為《蘋果日報》員工設限。
黎智英稱從沒有為《蘋果日報》員工設限。
立會被示威者佔領 叫《蘋果》大做博同情
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法庭早前裁定黎智英面對的3罪均表證成立,案件昨踏入第94日審訊。黎智英續自辯,直言2019年反修例運動漸演變為暴動,而他反對暴力,也反對2019年佔據立法會事件,不過承認曾傳訊息指要「大做」令年輕人獲同情。黎又不諱言,如果國安法生效,《蘋果日報》便會危在旦夕,他希望特朗普能協助阻止國安法實施。
黎智英昨續接受辯方大律師關文渭主問。黎智英同意,2020年5月29日,他在《紐約時報》刊登文章,談到香港由法治(rule of law)走向以法管治(rule by law),中國共產黨將會主宰所有遊戲規則。黎智英於庭上指,如果國安法生效,香港便會失去言論自由,《蘋果日報》危在旦夕。他希望特朗普能夠協助,阻止國安法實施。
辯方之後問及2019年7月1日示威者佔據立法會的事件。黎智英承認曾向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傳訊息,談及「盡量大做特做令年輕人獲得同情」。黎智英昨日再次重申,他反對暴力,佔據立法會屬於違法,雖然事件沒有人傷亡,但是有財物遭受破壞,他認為事件或會為運動帶來負面影響,因此,他希望年輕人能夠解釋想法,目的是不要破壞這場運動。
法官問他運動是甚麼意思,黎智英稱是指那些暴動、反修例運動。黎不諱言,反修例運動漸漸演變成暴動,兩者基本上可以畫上等號,但他不贊成暴動。黎承認,在佔據立法會事件上,他就特定編採方向所給予的,可被視為指示,但強調普遍他給的都是建議、帶出討論,或提供資料作參考,而非指示。
稱無讀過制裁名單訊息
辯方亦就黎智英在2020年7月15日,透過WhatsApp發送給陳沛敏的訊息提問,內容談及特朗普簽署的行政命令,訊息也寫到「我們應該製作一份制裁名單(shit list)」。黎智英指,訊息內容不是他寫,他只是從Signal收到,再經複製並轉送陳沛敏,但沒有叫陳製作制裁名單。黎反覆強調自己完全沒有讀過該段訊息內容,他甫收到訊息就轉寄開去,但不止轉寄給陳沛敏,還包括不少政客,如李卓人和林卓廷等。法官質疑,若他完全沒有讀過訊息內容,為何會轉寄給別人。黎沒有直接回答,只稱接收的都是可靠及親密的朋友。
指從沒為編採人員設限
本案從犯證人楊清奇(筆名李平)早前供稱,黎智英設定《蘋果》的立場及方向,如同設置鳥籠,編採人員只限在該鳥籠內,有一定編採自主,但不能超越框架,楊形容這屬「鳥籠自主」。黎智英昨供稱,他從沒為員工設限,又指媒體自有其一套價值觀,這或許就是「鳥籠」的意思。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編號:HCCC 51/2022
黎智英承認就2019年佔據立法會事件,曾指要「大做」令年輕人獲同情。黎智英承認就2019年佔據立法會事件,曾指要「大做」令年輕人獲同情。
黎智英承認就2019年佔據立法會事件,曾指要「大做」令年輕人獲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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