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協限兩年內改革 有屬會指時間足夠
【本報訊】港協暨奧委會最新公布的《機構管治守則》,針對體育總會管治、教練培訓及甄選運動員方面作出指引,並給予兩年時間予各會執行,否則或被康文署暫停資助。壁球總會指有足夠時間跟進管治問題,但指部分項目難單以排名遴選運動員。
指足球籃球難單靠名次遴選
中國香港壁球總會主席邱達根昨日表示,各個體育總會均獲政府資助,應有良好的管治,形容有守則跟從「是好事」,亦屬合理。他提到,壁球總會過去也按程序遴選運動員,舉例指壁球賽事有很多,能夠參考運動員在香港、亞洲及世界排名揀選運動員出賽,他形容較簡單,而賽跑、游泳等項目亦有完成比賽時間及先後作根據。
不過邱提到不同體育項目有不同性質,其中足球、籃球等團隊性質的項目難以從名次或時間遴選運動員,應由體育會按經驗,評估球員技術或在團隊中的作用等甄選運動員。
另外,守則建議體育總會董事任期不應超過12年或16年、年齡不超過70歲或75歲。邱希望港協能彈性處理,他指部分體育會的董事人數不多,一般不想放走出錢出力的董事,建議在大會章程加入條文,若有特別情況,由大會作考慮決定。邱又稱,港協要求各會於2026年底或之前落實執行守則,認為時間已足夠。
議員何敬康亦表示,港協的指引詳盡,報告提出有60%體育會企業管治達標,即仍有不少體育會未達標,要求各體育總會用兩年改善的做法合適。體育會最不想被取消政府的恒常資助,這類懲罰有很大阻嚇性。各體育會在選拔選手時的程序是否公平及具透明度,相信不用等到2026年,在明年舉辦全運會已可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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