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轉任證人照重判 猶如懲罰篤灰者

備受矚目的民主派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45名罪成被告在審訊完成多時後,終於在昨日判刑。4名被裁定為「首要分子」的被告,判得最重是港大法律學者戴耀廷,判囚10年。至於區諾軒、趙家賢及鍾錦麟,即使認罪兼轉任控方證人,一樣被視為首要分子,判刑6年1個月至7年。反觀時任公民黨黨魁楊岳橋,雖然被法官點名在謀劃中積極行事、具領導地位,亦僅被定為積極參加者,監禁5年1個月。
罪有應得 咎由自取
各被告當然是罪有應得,但除了戴耀廷被列為首要分子無人異議外,究竟如何判定誰是首要分子、誰是積極參加者,一般市民不是十分清楚。眾所周知,戴耀廷於2020年4月在《蘋果日報》撰文,提出「攬炒十步曲」,計劃在民主派成功取得立法會35席前後推動,通過否決所有撥款申請和財政預算案,達致特首辭職及政府停擺,引發外國制裁北京。
2019年黑暴爆發,2020年4月正值「高峰期」,「攬炒十步曲」猶如為反中亂港之徒打下強心針。對外,一班黑暴分子在街頭血腥打砸搶燒益發起勁;對內,一班反中亂港政客藉「攬炒」密謀廢了特區政府,迫使中央「跪低」。兩面開弓,一武一文,用心非常歹毒,也將香港一步一步推向萬劫不復之地。香港亂無可亂,中央忍無可忍,2020年6月30日遂頒布《港區國安法》,惟這班反中亂港政客以為中央不是來真的,對國安法嗤之以鼻,繼續實行奪權圖謀,絲毫不將國家放在眼內。
由此可見,這班人落得鋃鐺入獄的下場,完全是天真幼稚,誤判形勢,咎由自取。代價卻是將香港攪得周天寒徹,爆發前所未有的大亂局。時至今日,香港的「創傷」仍未全然痊愈,說反中亂港政客害人害物,絕不為過。
公民黨作為「藍血貴族」,一直以大狀身份指揮大局,在這宗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扮演極重要角色。時任黨魁楊岳橋最終只被判定為積極參加者,實在不由人不疑惑,究竟司法把尺如何拿揑?
儘管法官在判詞指出,楊岳橋在謀劃中積極行事、具領導地位,量刑起點提升至8年,但考慮他及早認罪、有悔意,扣減三分之一刑期,而多年參與公職服務,再扣減3個月刑期。是否「欲減之罪,何患無詞」,市民自有公論。
同任公職 獲刑各異
君不見,區諾軒同樣是時任立法會議員,趙家賢則長期擔任區議員,一樣是多年參與公職,何況他們還轉任從犯證人,為控方提供協助。例如審訊期間,庭上便播放戴耀廷等人開「攬炒」會議的偷拍片段,令在場人士嘩然。這些偷拍片段,顯然由「篤灰者」提供,令戴耀廷坐實首要指控。大部分篤灰者都被判定為首要分子,雖有減刑,但最終獲刑較大部分積極參加者高,並在「同路人」之中名譽掃地。國安處時時刻刻叫人舉報國安罪案,更設下俗稱「篤灰熱線」的舉報熱線,如此這般,不是等於叫人千萬別做篤灰「傻仔」嗎?
事實上,早前審結的屠龍小隊案,不認罪的7名被告當中,6人獲裁定無罪,當庭獲釋;認罪及部分轉任控方證人的同案另外6名被告,則大部分遭重判10年以上刑期,首被告更被判囚23年10個月。不認罪獲放生,認罪反而坐足大半世,難怪又一次被人嘲為「傻仔」。儘管屠龍案引用的是《反恐條例》,47人案則是國安法案件,但兩案俱在黑暴之中「舉足輕重」,性質一樣惡劣。只能嘆句, 司法之奧妙,令人嘆為觀止。
昨日判刑後,有被告家屬在庭外大放厥詞,揚言由2021年起訴至2024年判刑,「好似做咗場大戲咁」,「依家呢場戲仲未落幕,只係中段」,似乎仍然忿忿不平;更有前民主黨主席認為「攬炒十步曲」並非顛覆政權,絲毫不覺有錯。顯而易見,這些人即使口說認罪,無非為了減刑,並非真誠有悔意。至於黃之鋒此等「積極參加者」,聞判後甚至高叫口號,仍然把自己當成英雄。在扣除還押日子後,大部分被告很快便會獲釋,之後會否奔赴外國繼續唱衰中港,只能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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