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人圍毆禁錮14歲女 分別判監更生入教導所
【本報訊】14歲女童在土瓜灣馬頭圍邨休憩處,遭10名男女包圍拳打腳踢,更被偷錢甚至拍裸照。懷疑涉案5男5女,被控襲擊及非法禁錮等共5罪,其中3女承認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及非法禁錮罪,5人受審後被判罪成,餘下兩人脫罪。該8名罪成被告昨在區院判刑。法官葉佐文指被告在深夜時趁事主孤立無助之際,以不同手段欺凌,令事主在心理上受到很大的創傷,分別判8人入更生中心、教導所及判監18個月至24個月。
本案涉及10名被告,依次為蘇佩儀、呂秉毅、黃煒舜、代號「Y.H.」的被告、代號「L.Y.」的被告、曹焱、朱栢朗、甘俊希、鄧子祥及湯焯霖。案發時10人年齡介乎15歲至21歲。全部被告被控於2022年4月18日,在土瓜灣馬頭圍邨水仙樓休憩處襲擊X;同日非法禁錮X;及於4月18日至30日期間,向X勒索一萬元。鄧子祥另被控偷去X的500元。除蘇佩儀、「L.Y.」和湯焯霖外,其餘被告另被控刑事恐嚇X,威脅X拍攝和發布裸照,導致她不向執法部門報案。
其中3人入獄2年
蘇佩儀、「L.Y.」及湯焯霖早前承認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及非法禁錮罪,3人面對的勒索罪則准存檔法庭。黃煒舜及甘俊希受審後獲判無罪。法官昨判刑時指,臨床心理學家評估X後,認為X因案發事件而患上抑鬱症、創傷後壓力反應及焦慮症,情況嚴重,須接受心理治療。眾被告在深夜時趁X孤立無助之際,以不同手段欺凌X,令X在心理上受到很大的創傷。最終,法官判處蘇佩儀、「L. Y.」、湯焯霖入更生中心;「Y.H.」入教導所;呂秉毅、曹焱及朱栢朗入獄24個月;鄧子祥入獄18個月。案件編號:DCCC 91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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