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健:醫患同行:垂危難獲器官捐贈 盼待跨境移植救人
剛過去的周六(9日)是一年一度的「器官捐贈日」,政府當局亦在當天呼籲社會各界支持器官捐贈,而衞生署亦會在未來數周透過宣傳車到訪香港不同地點宣傳器官捐贈,及讓市民即場登記捐贈器官的意願。
港人對器官移植多年來仍不是十分普及,亦較海外數字低,歸根究柢,與香港人文化修養有莫大關係。很多傳統的香港人不喜歡死後無法保留全屍而拒絕捐贈,也有由於死者生前沒有表達捐贈器官意願,親人在病人過世後亦避免過程繁複而拒絕。
每100萬人僅4.7捐贈者
香港每天都有接近3,000名器官衰竭病患者在等待器官移植,可惜遺體捐贈率一直偏低,在2022年每百萬人中僅有4.7名遺體器官捐贈者,這數字亦遠遜歐美地區,令不少的器官衰竭病患者因等不及合適的器官逝世。由於香港現時只接受「腦死亡」條件的逝者捐贈器官,亦須要得到家人同意及死者器官符合捐贈才會作出捐贈。故此,縱使香港每年有超過40,000人死亡,但其中只有不足0.3%的人符合腦死亡這個捐贈條件。況且,在得到家屬同意捐出器官的只有約四成,因此可作移植用途的遺體器官供應遠低於輪候的病人數量。
另外,有一部分的市民雖然很早已表達捐贈意願,但衞生署在2008年才設立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自願登記者才有真正「名分」。這登記只是表達意願的一種方式,本身沒有法律效力,當登記人士不幸過身,家屬才真正擁有就死者作器官捐贈的最終決定權。故此捐贈者亦有必要把這意願和家人清楚交代,免得家人為死者作出錯誤決定。
猶記得在新冠疫情剛過去的時候,政府積極推進跨境器官移植合作機制,其中女嬰芷希亦成功在內地找到合適心臟作移植,為在輪候冊上苦候多時亦找不到適當器官移植的病人來說確實是天大的喜訊。不過當時黑暴剛過不久,很多被「洗腦」的市民仍未接受和體會與內地在器官捐贈上接軌的優勢,繼而有短暫急增的取消器官捐贈的申請,其中更有些是從未登記已取消的無效申請,幸而這小風波在雪亮眼睛的港人中已煙消雲散,中央名冊的登記已由35萬多人一年間上升至超過38萬人。
雖然數據亮麗,但在捐贈過程中的每一部分仍有待改善,才能提升器官移植的比率。現時,國務院總理李強早前簽署國務院令,公布《人體器官捐獻和移植條例》,已經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這條例修訂了2007年的《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強化對器官捐獻的宣傳引導,堅持自願、無償原則,依據民法典完善器官捐獻的條件和程序。
此外,條例亦完善器官獲取和分配制度,實行全流程管理,完善遺體器官分配制度,規定遺體器官分配應當符合醫療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通過衞生健康部門分配系統統一分配,要求定期公布遺體器官捐獻和分配情況,接受社會監督。條例亦加強器官移植技術應用管理,保障醫療質量。指明醫療機構和執業醫師從事器官移植應當具備的那些條件,避免不正當的使用。根據內地數字,現時國內累計登記的器官捐贈志願人數及捐贈量分別達625萬及4.5萬人,這龐大的數據庫如能和香港數據庫相互分享使用,相信能大大解決現時的瓶頸。
病人醫護權益協會召集人龐朝輝醫生
病人醫護權益協進會
本文連結 : https://orientaldaily.on.cc/content/要聞港聞/odn-20241115-1115_00176_226/醫健:醫患同行:垂危難獲器官捐贈-盼待跨境移植救人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