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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發逾百煽動言論 前社民連成員押後訊

被告昨被解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暫毋須答辯。 被告昨被解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暫毋須答辯。
被告昨被解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暫毋須答辯。
網上鼓吹暴力 被拒申請保釋
有社民連背景的男子被指在今年3月至11月期間,在社交媒體發布逾百則煽動貼文,包括形容港府為獨裁政權。他被控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昨被帶上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12月30日再訊,期間被告須還押。
57歲男被告周劍豪,留有一束長髮,控罪書上報稱是兼職展場雜工。據了解,周有社民連背景,過往曾出席社民連的示威活動。控方昨日申請暫毋須答辯,並把案件押後至12月30日再訊,以便警員進一步調查,包括檢視手機及平板電腦,並表明或會以其他控罪檢控。控方反對被告保釋,辯方有擔保申請。裁判官聽罷控辯雙方陳詞後,拒絕讓被告保釋外出。
被告被控於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11月12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該等刊物,即在Facebook、 Instagram及Threads發布陳述、相片、圖片,及/或影片,具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煽惑他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依法制訂的事項;或在特區依法制訂的事項;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作為。
前日遭國安處拘捕
據悉,被告被指於案發期間,持續發布煽動貼文,數目逾百則,涉及鼓吹暴力等元素。被告於前日在紅磡區被國安處人員拘捕,至昨日下午正式被落案起訴。根據執法部門表示,「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監禁7年。案件編號:WKCC 500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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