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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駕酒駕無牌駕駛 男警14罪入獄半年

兩名被告昨於沙田裁判法院分別被判監6個月及接受160小時社服令。 兩名被告昨於沙田裁判法院分別被判監6個月及接受160小時社服令。
兩名被告昨於沙田裁判法院分別被判監6個月及接受160小時社服令。
縱容犯案 退休警父親判160小時社服令
休班男警涉嫌無牌駕駛私家車,在長青公路高速逃捕,又橫越雙白線,事後未能通過酒精測試,其為退休警的父親則因涉允許兒子駕車,父子雙雙被捕。調查期間,揭發男警在案發前已涉嫌多次無牌駕駛。兩人分別被控危駕、酒駕及無牌駕駛等共24罪。男警早前承認14罪,其父親則承認10罪,押後至昨在沙田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判處駕車的男警入獄6個月,罰款1.55萬元,停牌兩年,需自費修習及完成駕駛改進課程;其父則被判接受160小時社服令,罰款1.25萬元,停牌兩年。
本案兩名被告為26歲的警員姜淇傑,他現已停職;以及本身是退休警的58歲父親姜知勇。兩名被告共被控24罪。姜淇傑承認14罪,包括危險駕駛、酒後駕駛、6項駕駛時沒有駕駛執照及6項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汽車。辯方昨進一步求情指,姜淇傑對犯案感羞恥,違背了當初做警察維護法紀的初心,並向大家致歉。辯方指考慮到被告已還押3星期,冀法庭輕判。
高速逃捕 欖隧內12次越雙白線
裁判官考慮到案情、被告認罪、量刑整體性等因素,判姜淇傑入獄6個月,罰款1.55萬元,停牌兩年,需自費修習及完成駕駛改進課程。至於姜知勇方面,他承認10項控罪,包括5項允許沒有駕駛執照的人駕駛汽車,和5項允許他人使用一輛沒有第三者風險投保的汽車。裁判官指姜父是因為兒子而犯事,過往亦無案底,判他接受160小時社服令,罰款1.25萬元,停牌兩年。
同意案情指,2023年12月25日早上4時許,有警員發現被告姜淇傑在長青公路危駕,要求姜受查,但姜高速逃捕,期間在大欖隧道12次橫越雙白線。同日清晨6時許,警員在天悅邨對開發現被告。調查發現,被告在2023年10月開始,多次接載同袍上下班。姜淇傑在警誡下透露其父姜知勇為涉事車輛的車主。案件編號:STCC 148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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