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球謀殺案 證人:許金山拒妻子離婚要求
【本報訊】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前副教授許金山被指以注入一氧化碳的瑜伽球毒殺妻女,早前經受審後被裁定兩項謀殺罪成。許不服定罪上訴,結果上訴得直,發還高院重審。審訊昨在高院繼續。許金山妻子的家庭醫生供稱,許妻則向她提及,跟被告關係惡劣,並曾提出離婚,但許金山拒絕。
許妻患中度抑鬱
現年59歲被告許金山,被控於2015年5月22日謀殺其妻黃秀芬(47歲)及次女許儷玲(16歲)。死者黃秀芬的家庭醫生王家恩昨出庭作供指,2013年11月起,黃向她求醫。期間,黃指與被告關係惡劣,因婚姻關係而情緒低落,最終確診中度抑鬱症,症狀包括食欲不振、失眠、失去對事物及活動的興趣等,王遂處方抗抑鬱藥。至2014年6月,黃秀芬求診時提及,被告每周只回家3次,每次都是在凌晨3時才到埗,黃感到不快,曾要求離婚,但遭被告拒絕。
至於發現兩名死者的護士湯玉玲,則由控方讀出書面供詞。湯指,案發當日途經案發現場,發現一輛黃色Mini Cooper停泊在西澳村巴士站,當時沒有下雨,但車輛水撥正開動,黃秀芬坐在司機位,許儷玲在前座乘客位,兩人狀似熟睡。約45分鐘後,湯再次途經,發現私家車仍停泊原地,兩人姿勢不變,她拍打車窗玻璃,兩人毫無反應;她嘗試打開車門,但不成功。湯心感不妙,遂報案處理。案件編號:HCCC 16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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