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球謀殺案 控方:許金山案發時有婚外情
【本報訊】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前副教授許金山,被指以注入一氧化碳的瑜伽球毒殺妻女案昨於高院續審。控方指,許金山承認在中大實驗室把兩個注入一氧化碳的瑜伽球帶回家,聲稱打算用來殺老鼠。但控方認為許金山是在說謊,並指出許在案發時有婚外情,此前曾跟妻子商討離婚。
現年60歲被告許金山,被控於2015年5月22日謀殺其妻黃秀芬(47歲)及次女許儷玲(16歲)。控方昨繼續讀出開案陳詞。控方指,被告知道案發當日下午,他的妻子會獨自駕駛涉案的黃色Mini Cooper接其他子女,故特意放注入一氧化碳的瑜伽球在私家車內,並意圖殺死妻子。雖然被告可能沒預期女兒當時亦在車內,但他既有意圖殺妻但最終女兒亦因此死亡,他同樣須為女兒死亡負上刑責。
控方續指,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案發前,在中大實驗室把兩個瑜伽球注入一氧化碳帶返家用作做實驗,原打算用來殺老鼠。他曾把瑜伽球有一氧化碳的事告訴女兒,女兒知道瑜伽球內有一氧化碳,便用來自殺。
被告曾與妻商討離婚
此外,被告承認自己與其學生兼研究助理發展婚外情,兩人有共同研究有關一氧化碳的實驗,會雙雙外遊如同情侶。被告亦稱,他跟妻子曾於2013年商討離婚。控方指,被告在警誡下的說法不少是謊言,亦有證供指,死者許儷玲性格開朗,案發階段沒有迹象顯示她有情緒問題。同意事實指,2013年4月至2015年8月期間,被告跟女友曾9度外遊。案件編號:HCCC 16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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