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瑜伽球殺妻女 許金山上訴開審
【本報訊】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前副教授許金山被指以注入一氧化碳的瑜伽球毒殺妻女,早前經受審後被裁定兩項謀殺罪成,判囚終身。許不服定罪並經上訴後獲裁定上訴得直,須發還重審。案件昨在高院開審。法官提醒陪審團應把重審一事拋諸腦後,不要自行翻找報道。
官提醒陪審團勿翻查報道
現年59歲被告許金山,被控於2015年5月22日謀殺其妻黃秀芬(47歲)及次女許儷玲(16歲)。是次審訊由暫委法官祁彥輝,連同4男3女陪審團審理。法官在開審前,特意提醒陪審團不要嘗試自行搜集資料或翻查相關報道。
控方在開案陳詞指,案發當日下午3時許,一名姓湯護士經過馬鞍山西澳村巴士站時,見到一輛黃色Mini Cooper泊在路旁,開着水撥,但當時無下雨。湯稱見到女司機及女乘客伏在車內,以為她們在睡覺。約45分鐘後她折返,見到該車仍在路旁,車上兩女仍無郁動,遂報案。執法部門證實女司機及女乘客為黃秀芬及許儷玲,她們被證實死亡。經檢查後發現,車內充斥一氧化碳,兩女死因為一氧化碳中毒。
控方指,事件發生後一段時間,始發現氣體是由車尾箱的瑜伽球釋出。控方指把該瑜伽球注滿一氧化碳,及放在車內殺死兩母女的正是被告。被告是中大醫學院副教授,亦是麻醉科醫生,熟悉吸入多少一氧化碳會令人死亡。雖然控方相信被告沒預期女兒當時亦在車內,但被告對女兒死亡的罪責,跟其妻子之死的罪責一樣。控方指,被告以為這是個「神不知,鬼不覺」的完美犯罪計劃,形容事件極為不幸。控方今天會繼續讀開案陳詞。案件編號:HCCC 16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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