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酬當電騙黨跑腿 廚工囚29月
【本報訊】一名廚房工人於去年中為取報酬參與電話騙案,擔當跑腿替該集團向受騙的長者收款。涉事長者早前收到訛稱是其親人的人士來電,謊稱因涉案被捕需錢保釋,事主遂交出6萬元。其後騙徒再來電索款12萬元,事主最終報案。警員及後拘捕前來收款的廚房工人,該廚工昨於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承認一項企圖洗黑錢罪,區院暫委法官黃雅茵接納控方加刑申請,判處被告監禁兩年5個月。
29歲被告周俊發報稱廚房工,昨承認一項企圖洗黑錢罪。案情指73歲女事主於2023年7月4日接獲陌生來電,對方聲稱是其家人,並指因牽涉刑事案件被拘捕,需要10萬元作保釋金。事主不疑有詐,將放在家中的6萬元現金,按照騙徒指示給予前來收款的一名不知名男子。其後事主致電其親人了解到對方沒有被捕,當發現被騙,遂報案。隨後,事主再次收到騙徒電話,對方又聲稱須多付港幣12萬元保釋金,事主將此事告知執法部門。同月10日,被告於收款期間遭埋伏警員拘捕。
增阻嚇力 控方申加刑獲批
控方針對近年涉及「詐騙」及「洗黑錢」案件有上升趨勢,向法庭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申請加刑,以增加阻嚇力。經審視後,法官批准加重刑期三分之一,被告最終被判監兩年5個月。案件編號:DCCC 113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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