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館墮屏案 專家:工程師錯咗就要孭飛
【本報訊】男團MIRROR於2022年7月28日的紅館演唱會,「阿Mo」李啟言等兩名舞蹈員被懸掛半空的巨型屏幕飛鍘擊中。事後演唱會工程總承辦商藝能工程被揭涉虛報屏幕重量,藝能3名職員否認串謀欺詐罪,案件昨在區院續審。專家證人同意,註冊工程師責任重大,「錯咗就要孭飛」,簽發安全證明書前需「問清楚」,收到相關資料時不應照單全收。
簽發安全證明前需「問清楚」
3名被告依次是吳凱瑩(41歲,項目經理)、林志華(60歲,工程統籌)及梁耀祖(48歲,項目經理)。控罪指他們於2022年5月19日至7月25日間,串謀向康文署經理訛稱兩個負重表內註明的各項設備重量為實際重量,以誘使署方經理允許「MIRROR WE ARE LIVE CONCERT 2022」的演唱會繼續舉行。證供顯示,輝固(香港)工程顧問有限公司由康文署委聘,負責審核是次演唱會負重表等資料,並簽發了安全證明書。
城大副教授林向暉博士昨續以專家證人作供,並接受辯方盤問。林同意註冊工程師責任重大,需確保安全要求。而涉案懸掛圖則有多處陳述不清晰,合理的註冊工程師見到都會質疑可靠性。註冊工程師簽發安全證明書前,最低限度要了解清楚,因外行人會依賴這證明書來判斷是否安全。林亦認同註冊工程師實地視察期間,要以批判角度去考慮。林作供完畢,審訊尚餘一名證人,即MIRROR事件調查小組專家顧問林超雄,他將於下周一(4日)開始作供。案件編號:DCCC 29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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