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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吸大麻姦14歲女 地產經紀監8年半

被告因強姦等罪昨於高院被判囚8年半。 被告因強姦等罪昨於高院被判囚8年半。
被告因強姦等罪昨於高院被判囚8年半。
官斥犯案處心積慮 將事主當洩慾工具
任職地產經紀的男子被指帶兩名未成年少女到屯門一酒店房吸食大麻,期間取出震蛋問少女「試唔試」,之後更兩度無使用避孕套下性侵14歲少女。涉案地產經紀早前在高等法院受審,被裁定兩項強姦罪成,連同他早前承認的一項販毒罪,昨被法官郭啟安判監8年半。郭官批評被告處心積慮犯案,又向未成年少女免費提供大麻毒品,荼毒她們的心靈,甚至把事主當作發洩性慾的工具,情節惡劣。
早前已認販毒罪
29歲男被告葉嘉城,在內地出生,2004年時移居香港,曾經任職地產經紀。他被控於2019年11月20日,在屯門一酒店房間,非法販運草本形態的大麻、兩次強姦當時14歲的事主X,以及威脅當時15歲的事主Y,意圖使Y受驚。被告於開審前承認販毒罪,但否認其他控罪。結果陪審團以5比2裁定兩項強姦罪成,另以6比1裁定刑恐罪不成立。
X事後患情緒病
法官判刑時引述X的心理創傷報告指,事件令她出現嚴重的抑鬱和焦慮的症狀及感覺,當中包括精神恍惚、情緒低落、自我形象低落及迴避尋求協助。法官批評被告利用酒精和大麻,以及兩名少女的無知與好奇,誘使她們到酒店房間尋歡作樂。期間被告更不理X的反抗及她提出仍是一名處女的哀求,一意孤行,將X視作為發洩性慾的工具,不僅沒有使用避孕套,更在第二次強姦X時在她的體內射精,令她事後非常憂心,更恐怕會因姦成孕。考慮到量刑整體性,法官就3罪判被告入獄8年半。
控方案情指,被告在2019年11月透過交友程式「Heymandi」認識女童Y。同月19日晚上相約Y及其朋友X到屯門一酒店房間吸食大麻。3人吸食大麻期間,被告取出震蛋,問X及Y「試唔試」,她們齊聲說「不要」。3人玩「大話骰」及飲酒後各自入睡。期間被告脫去X的衣物,又稱:「你都唔係處啦,你驚乜啫」,X哭着說「我係」。被告之後先後兩次強姦X,過程中X有叫「唔好」。被告審訊時在庭上作供,指事後Y不定期問他借錢,而被告因為不想與她有金錢轇轕而拒絕了她。在其後一個月,Y向他聲稱有急事要10萬元,並威脅如果不支付就會報案投訴他強姦。案件編號:HCCC 23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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