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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鑑春秋:解散政黨?笑你不敢!

民進黨申請對改革法案釋憲結果出爐,果如預料在清一色民進黨控制的大法官結構下,幾乎全面判定違憲!民進黨立委邱志偉打蛇隨棍上,提出《反滲透法》修正,要求必要時可申請由憲法法庭解散政黨,為台灣政壇再次投下震撼彈。
邱志偉根據的就是這次大法官判決中的「立法院院會尚不得因委員會不予審查,即不行使人事同意權,否則即屬違反其憲法忠誠義務,為憲法所不許」,要挾在野黨若不進行人事審查,就解散政黨!這種蠻橫無理的態度,充分顯示賴清德與民進黨毫無民主素養,一心一意只想威嚇奪權。
先別提考試院與司法院人事案,民進黨自己都尚未送案,根本沒有「不行使人事同意權」的情形,就算在野黨因為人選荒腔走板予以杯葛,難道民進黨就敢做出解散在野黨這種明顯違背民主原則的醜事?要知道中華民國上次解散在野黨,可是發生在1913年的袁世凱時期,賴清德若也想「中道崩殂」,就不妨來試試看。
事實是,2020年1月20日,時代力量便曾提出「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解散統促黨」的提案,結果絕大多數反對的竟是民進黨!當時民進黨雖以「怕讓司法問題政治化,不宜由立法院提出,而該由內政部提案較好」為理由搪塞,但民進黨主政的內政部也從未提出過聲請。連紅統政黨都不敢動手,民進黨難道真敢對國民黨與民眾黨下手嗎?
其實民進黨很清楚,真要解散在野黨,第一個不同意的恐怕就是美國!而解散在野黨勢必讓台灣政局陷入動盪,剛好符合大陸反分裂國家法中出兵台灣平亂的要件。所以民進黨想用解散政黨來威逼在野黨就範,實在是個餿主意。賴清德有膽就真的提出解散在野黨啊,兩岸統一就在此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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