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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顛覆案 申海外證人視像作供被拒

鄒幸彤申請海外證人以視像作供,但遭法官拒絕。 鄒幸彤申請海外證人以視像作供,但遭法官拒絕。
鄒幸彤申請海外證人以視像作供,但遭法官拒絕。
【本報訊】已解散的支聯會、該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政權案,已排期2025年5月6日開審。鄒幸彤早前申請海外證人以視像作供,法庭昨日開庭處理該申請。鄒幸彤透露希望傳召5名證人作供,包括民運人士吾爾開希、方政、周鋒鎖、高志活及美國學者Larry Diamond。3名法官聽罷陳詞後駁回申請,詳細書面理由會於稍後頒下。
同案被告李卓人到庭旁聽
本案4名被告依次是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李卓人(66歲、工會幹事)、何俊仁(71歲、律師)及鄒幸彤(39歲、大律師)。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是次申請只有鄒提出,李卓人則有到庭旁聽。
鄒沒有另聘律師代表,自行陳詞。她指,條例修訂後列明,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不得藉電視直播聯繫錄取在香港以外的人的證據,鄒認為對國安案及非國安案的被告構成差別待遇,實屬不公,亦沒有正當理由。法官陳仲衡則稱,相關限制適用於控辯雙方,惟鄒幸彤認為適合的比較對象是國安案和非國安案,而不是控辯雙方。
法官李運騰表明,聆訊不會處理鄒幸彤欲傳召的5名證人是否與案相關,並問及控方該5人,有沒有人正被通緝。控方沒有正面回應,只謂一般而言相關資料不會公開,而是次申請可以從法理層面作處理。控方強調,法律並非針對鄒幸彤,且符合相稱性。3名法官聽罷陳詞後退庭15分鐘,並作出決定,駁回申請,拒絕鄒幸彤要求讓海外證人視像作供,着鄒思考是否繼續傳召該些證人。案件編號:HCCC 15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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