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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支付條例 TNG去年被罰款逾157萬

金管局去年12月曾處分TNG。 金管局去年12月曾處分TNG。
金管局去年12月曾處分TNG。
【本報訊】曾以「香港人的電子錢包」作宣傳的TNG,去年12月被金融管理局處分,遭罰款157.5萬元。金管局公布懲處時指,在2016年8月至2020年8月期間,TNG涉違反《支付條例》部分條文,即包括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措施,及有違審慎及風險管理的最低準則,經調查後作出上述懲處。
未遵打擊洗錢指引要求
金管局指,2020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TNG進行清理警示個案工作,以了結在2018年12月至2020年4月期間產生關於13,529名客戶的27,543個交易警示個案,這些個案當中包括已經由合規人員上報給洗錢報告主任有關約6,000名客戶的約1.2萬個交易警示個案,但TNG並未有審計線索記錄洗錢報告主任在進行清理工作之前覆核有關個案的發現及結果。
違例事項還包括2019年2月至2020年7月中旬期間,TNG未能遵守《打擊洗錢指引》要求,以書面方式記錄在案。在2020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期間,TNG未能遵守《打擊洗錢指引》要求,在進行清理工作了結有關個案之前,也未有採取適當措施以識別有關個案是否有任何可疑之處,以評估是否需要向聯合財富情報組提交可疑交易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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