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同事病人財物案 學護提堂
【本報訊】養和醫院一名登記護士男學生涉嫌在院內盜取同事及病人的財物,包括手機、現金及信用卡,之後再用信用卡購物。他被控9項盜竊罪以及6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2月18日再訊,期間被告須還押。
被控15項罪 12月再訊
被告梁浩鋒,27歲,報稱養和醫院二年級登記護士學生。他被控9項盜竊罪以及6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5項盜竊罪指,被告分別於2024年9月19日、10月10日至13日、12至16日、14至15日、17至19日,在養和醫院20樓2003號病房、2009號病房、2002號病房,偷竊一部蘋果15Pro Max手提電話、港幣共9,000元及5張銀行信用卡,上述物品分屬5人的財產。4項盜竊罪則指,他在香港某地方,分別偷竊5張屬於另外4名人士的信用卡。
6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則指,被告分別於10月13至16日,和10月19日,在香港某間蘋果商店,盜用分別屬於4人的信用卡簽帳,不誠實地分別取得他們的港幣共逾9.1萬元,意圖永久地剝奪他們的財產。案件編號:ESCC 279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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