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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檔亂象東方早揭示 食環修例無補於事

秀茂坪街市曾發生「群鼠歎豬殼」事件。 秀茂坪街市曾發生「群鼠歎豬殼」事件。
秀茂坪街市曾發生「群鼠歎豬殼」事件。
【本報訊】豬殼隨地擺、老鼠開大餐的事件屢有發生,本報早於2020年8月揭發觀塘秀茂坪街市連日出現「群鼠歎豬殼」,一個肉檔凌晨時分將運抵的新鮮豬殼鋪在地上等待處理,結果被老鼠「食頭啖豬」,情況更持續近一個月,最後涉事肉檔被商場管理方勒令即時停業。數日後本報又發現黃大仙大成街街市同樣於凌晨上演「老鼠大食會」,連累街坊可能慘吃「二手豬肉」。
肉檔隨意處理豬殼事件引起各界回響後,食物環境衞生署終於2022年起加入新持牌條件「補鑊」,要求新領牌肉檔不得存放肉類於店舖外,亦須時刻確保存放環境衞生。然而,短短一年後,本報於2023年6月再度揭發牛頭角兆景商場豬肉舖豬殼周地擺,惹來曱甴及鼠群出沒,更有老鼠在豬殼上爬行,情況相當惡心。如今一年又過去,再有肉檔工作人員被揭「豬殼鋪地、職員任踩」。
去年食物不潔投訴 少於2%定罪
本港食物安全及食肆衞生投訴十分高,議員日前質詢食環署發現,食環署2023年收到有關食物不潔的投訴達6,903宗,但過去3年(即2021年至2023年),因觸犯相關法例而被定罪的個案數字只有82宗、70宗及81宗,顯示去年定罪個案不足投訴總數的2%。
該署解釋,有關食肆食物不潔等投訴作出調查,如有足夠證據,會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及其附屬法例向售賣有關食物人士作出檢控。然而在大部分個案中,由於投訴人不願意出庭作證,往往難以有足夠證據作出檢控。
不過,即使未有足夠證據作出檢控(例如投訴人不願意出庭作證或填寫食物投訴供詞),食環署仍會就投訴個案到涉事處所進行巡查,若發現有違規事項,會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
食環署2022年試圖「補鑊」,惟翌年本報再踢爆同樣問題延續。食環署2022年試圖「補鑊」,惟翌年本報再踢爆同樣問題延續。
食環署2022年試圖「補鑊」,惟翌年本報再踢爆同樣問題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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