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檢控程序太長 霸地罰則太輕

香港地少人稠,土地資源彌足珍貴,也成為財富之源。新界官地被非法霸佔,以及遭擅自改變用途牟利的違法情況氾濫成災;而去年一場世紀黑雨,更揭出豪宅業主霸地為己用的亂象遍地開花。負責監管及執法的規劃署和地政總署一直不踢不動、敷衍塞責,申訴專員公署就此進行調查並提出16項改善建議,但官僚怠政成風,有多少建議能夠落到實處,不能不令人懷疑。
新界鄉郊不時有魚塘被填平、農地被改建為停車場等亂象,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規劃署及地政總署就土地違例發展的執管行動,發現規劃署對重犯者的執管行動欠阻嚇力,有個案3年內3度重犯,規劃署雖發出3次強制執行通知書,涉事者對第3份通知書並無遵從而被檢控,可惜法庭判罰輕微,僅罰款13萬多元,跟違規發展所獲利潤相比,猶如蚊髀和牛髀,搔不着癢處。
以一幅2,800平方米的私人農地為例,如果業主將農地填平並出租為停車場,估計可容納至少70個車位,假設有八成出租率、月租1,500元計算,業主每年可非法獲得約百萬元租金收入,非常和味。公署促規劃署將通知書遵辦期限再縮短,並對重犯者加重罰則。此外,公署又發現規劃署及地政總署經常出現權責不清的情況。規劃署只會對私地進行執管,地政總署則只會對官地進行執管,惟個案若涉及官地和私地,兩個部門便互相推卸,建議訂出清晰指引,並設立違規個案資料庫共享等。
老實說,這類土地違規牟利亂象並非始自今日,回歸前後皆如此,惟有關部門往往敷衍了事,若違規個案沒有被傳媒大肆報道,往往不了了之。本報曾揭發西貢相思灣村「村霸」霸佔官地經營水上活動中心,規劃署和地政總署起初視若無睹,後來迫於輿論壓力不得不執法,也是拖延極久,點到即止,益發令不法分子有恃無恐。有些霸地個案更涉及名人或官員,地政總署甚至索性批出臨時租約,將霸地合法化。至於前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甫上任即被揭豪宅僭建,知法犯法,其夫最後也僅被罰款2萬元而已。更遑論長期縱容豪宅霸地,違法業主有沒有將土地還原,外界無從得知。
今時不同往日矣,在資訊發達、市民追求執法透明之際,兩個部門繼續以得過且過的態度對待土地違規問題,只會激發民怨,損害政府管治威信。尤其港人苦房屋問題久矣,當無殼蝸牛連片瓦遮頭也求之不得,富者卻田連阡陌,鄉紳土豪坐擁土地無本生利,社會公義也就無從談起。現屆政府擺出有為姿態,言必稱以結果為目標,但若然個別部門不配合,必然事倍功半,大大影響市民對政府的觀感。
隨着北部都會區陸續推進,新界土地亂象必然要有終結的一日,規劃署及地政總署責無旁貸,任重道遠。當港府計劃嚴打劣質劏房,將違法改建的業主處以監禁刑期,若然對牟利更大的霸地及改變土地用途亂象沒有賦予同樣執法力度,肯定會惹來不公平的爭議,豈可不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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