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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洋堂兄涉套丁建屋遭起訴 12‧19再訊續准保

消息指被告是村霸黃子洋(圖)的堂兄。 消息指被告是村霸黃子洋(圖)的堂兄。
消息指被告是村霸黃子洋(圖)的堂兄。
相思灣村霸家族成員列串騙案被告
有西貢相思灣村居民涉「套丁」被起訴,消息指被告為「村霸」黃子洋的堂兄!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小型屋宇(丁屋)申請人,控告他涉嫌串謀一名發展商「套丁」,詐騙地政總署向他批出在西貢興建丁屋的建屋牌照。據悉,被告黃詠康是黃子洋的堂兄。他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案件昨在觀塘裁判法院作首次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2月19日再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49歲被告黃詠康,控罪書上報稱任職司機。據了解,涉案的被告黃詠康是相思灣村「村霸」黃子洋的堂兄。
疑聯同發展商作虛假陳述
被告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控方稱準備好答辯,惟辯方申請押後,以便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予被告。裁判官遂應要求,把案件押後至12月19日再訊,准被告以一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需交出旅遊證件。
控罪指黃詠康約於1998年9月18日至2023年2月16日期間,在香港,與鍾鏡華串謀欺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地政總署,即不誠實地訛稱黃作為根據新界小型屋宇政策(「該政策」)申請建屋牌照興建小型屋宇的申請人,是丈量約份第230約地段第41號及第44號的唯一業權人,並擬於該地段上興建小型屋宇。
涉訛稱無意轉售丁屋權利
控罪又指黃詠康與鍾鏡華串謀欺詐港府及地政總署,訛稱黃從未及在當時無意作出任何私人安排,以把其根據該政策獲得的權利售予其他人士或發展商;訛稱黃從未與任何人士或多名任何人士訂定任何安排或協議,以轉移、讓與、處置或以其他方式處理有關丈量約份第230約地段第41號(「該地段」)或其任何部分或其內的任何權益或對於該地段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發展該地段或其任何部分的權利,因而誘使地政總署署長及其職員作出違反其公共職責的作為,即就該地段向黃批出建屋牌照。案件編號:KTCC 2126/2024
被告黃詠康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獲准保釋。(黃仲民攝)被告黃詠康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獲准保釋。(黃仲民攝)
被告黃詠康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獲准保釋。(黃仲民攝)
被指涉及套丁的西貢相思灣村屋(右邊白屋)。被指涉及套丁的西貢相思灣村屋(右邊白屋)。
被指涉及套丁的西貢相思灣村屋(右邊白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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