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基幼稚園前主任認索賄 准保釋候判
【本報訊】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英基國際幼稚園(烏溪沙)一名前行政主任,指她涉嫌向多名家長索取及收受賄款共逾90萬元,以助對方子女獲該幼稚園幼兒班取錄。當中有家長當場拒絕,另有家長則因涉嫌提供賄款被控。涉案前行政主任昨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承認代理人接受利益等共9罪,並獲准保釋,以待同案被告的案件審結後判刑。
9罪涉款90萬 同案14被告下月審
53歲被告林珍妮,為英基烏溪沙幼稚園前行政主任。她昨承認4項代理人接受利益及5項串謀使代理人收受利益罪,餘下的代理人索取利益等4罪則獲准存檔法庭。本案另涉14名被告,包括黃詠雯、劉映均(前稱「劉慧德」)、馬賢文、李洁冰、林泯希及其丈夫張珈銘、徐惠謙、江靜雯、蔡慧妍及其伴侶李俊朗、黃美雪、麥偉琪、朱霜叶及蕭裕邦。14人的案件將在11月14日開審,預計審期為35日。據林珍妮早前表示,她將會出庭指證其他被告。
就林珍妮同意的案情顯示,林在涉案幼稚園負責處理幼兒班入學申請。有家長在女兒通過面試,及被列入輪候名單後,要求林提供學位,林表示可以,但要家長支付兩萬元。該家長以電話指示林到一食肆,並在桌上拿取紙袋,內有一個蘋果批及兩萬元現金。另有家長的兒子遲交入學申請,中間人曾告訴他可「走後門」。林珍妮與各家長於不同地方交收現金,包括港鐵站、住所及公共女廁。
英基的內部審計人員於2021年2月進行內部調查時,發現林處理個案時違反英基的取錄政策,並將林解僱。林最終被捕並承認犯案。案件編號:DCCC 703/2022、DCCC 60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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