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退款處理 冀縮至2個月
【本報訊】政府指過去3年物業退還已繳付的買家印花稅和部分從價印花稅,涉款135億元,而過去個案需要5個月時間處理,年底推出相關指引及新版本文件後,期望兩個月可處理個案,當局又表明不同意個案處理時間縮短一半是局方在人手或流程有問題。
3年涉額135億
議員龍漢標關注過去3年買家印花稅和從價印花稅退款申請的數目和所涉金額,以及當局從收到申請至完成退款所需的時間。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指過去3年有2,724宗買家印花稅退款申請,涉及81億元;2,688宗部分從價印花稅退款申請,涉及54億元。許又補充,分別有267及602宗申請仍然在處理,涉及11個重建項目,1,200宗申請有重疊。
對於目前個案處理時間,許正宇指出過去需要5個月以上,指當局在年底前會更新表格,又會舉行簡報會向地產業界及發展界解釋,期望將處理時間縮短至收齊文件後兩個月完成。龍漢標追問會否以真金白銀支付因處理時間導致的利息,許正宇指當局的承諾比真金白銀可貴,重申處理時間長的原因在於申請人不清楚政策要求造成書信來往,以及未交齊文件。
另一議員黎棟國問及當局以同樣方法進行手續,是否代表局方有人手或流程有問題。許正宇補充,過去印花稅的相關證明文件是在開始處理申請後才要求遞交,將改為申請前遞交,否認是出現人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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