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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警與15歲女童性交案 2人擬認妨礙司法公正

被告姚燕武(左圖)及吳星熠(右圖)擬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罪。 被告姚燕武(左圖)及吳星熠(右圖)擬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罪。
被告姚燕武(左圖)及吳星熠(右圖)擬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罪。
【本報訊】3名男警涉嫌在不同時段,分別與同一名15歲少女發生性行為,因而被控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非法性交等罪。3人現時均正停職。其中一人早前已認罪,被判囚16個月,另外兩人則擬不認罪。該二人於候審時疑曾接觸涉案少女,提出給予10萬元,換取她不出庭作證,被加控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案件昨在區院再訊。庭上透露,控辯雙方達成認罪協議,兩名被告擬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罪,原本面對的非法性交及煽惑猥褻罪則將留法庭存檔。法官排期於11月14日作正式答辯,兩名被告須繼續還押。
11‧14答辯 還押候訊
兩名被告分別為姚燕武(29歲)及吳星熠(28歲),二人報稱公務員。兩名被告被控於2023年12月23日,在香港,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多於一項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姚燕武代表吳星熠提出給X10萬元,以換取X不在針對吳的刑事法律程序中出庭作證。兩人擬承認此罪。
另外,姚燕武被控於2021年9月30日,在香港,煽惑15歲女童X,向她作出嚴重猥褻作為。吳星熠則另被控於2021年12月25日,於香港與15歲的X非法性交。兩罪將會留法庭存檔,沒有法庭准許不得繼續檢控。
同案另有一名同任職警員的被告賴子樑(28歲),被控於2021年12月1日,在沙田源康街帝逸酒店某房間,企圖與X非法性交。賴於去年9月,在區院承認一項與16歲以下的兒童非法性交罪,最終被法官判處監禁16個月。法官判刑時直斥被告行為令警隊蒙羞,並令市民對警隊有負面觀感。案件編號:DCCC 627/2024、DCCC 917、91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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