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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七公:從速推低空試點及跨境運輸

《施政報告》提出發展低空經濟。港府稱,將與業界及夥伴機構合作,推行低空經濟試點項目,今年底接受申請,希望明年初陸續推行「監管沙箱」,預計首階段項目以空中監測和無人機載貨為主,地點和路線覆蓋不同地形、地貌、發展密度的地區,包括科學園、數碼港、離島和北部都會區等。政府會循序漸進推行試點專案,以無人機載貨為起點,由近至遠、由輕至重,逐漸擴大和豐富AAM(先進空中運輸系統)的應用場景。
與時並進 放寬修例
筆者一直努力推動本港低空經濟發展,對於今次低空經濟正式寫入《施政報告》表示歡迎,業界亦期待盡快開展低空經濟試點項目,期望上述試飛場景愈多愈豐富愈好,亦支持政府積極與內地商討共同建設跨境航線、出入境及清關程式安排和基礎設施配套等。
全國首部低空經濟法規《深圳經濟特區低空經濟產業促進條例》今年2月起實施,從基礎設施、飛行服務、技術創新、安全管理等方面助力低空經濟產業「高飛」。《條例》對低空飛行基建、空域協同管理、安全管理等予以規範。其中有不少制度創新,如要求建立低空經濟產業發展協調機制;明確建設低空飛行服務平台,為開展低空飛行活動的單位或個人提供飛行申報、飛行情報、飛行告警等服務。
《條例》並無香港現時的有關限制規定,現時香港法例規定無人機必須在操控者視線範圍內飛行,並只容許25公斤或以下的無人機飛行,低風險類別飛行高度限制100呎內,高風險類別限制300呎內。有關限制規定將阻礙低空經濟發展,已不合時宜,有必要盡快修訂法例。據《施政報告》,香港將加強與內地就低空經濟的對接,並將修訂相關法規,包括放寬「超視距飛行」和無人機重量和載貨限制等。筆者均表示支持,亦相信立法會將全力配合,盡力於今屆任期內完成法例修訂。
過往香港在無人機表演、消防救援、地盤勘察等場景中,已應用無人機作為輔助。而在低空經濟的中、下游產業,如安保偵測應用、旅遊產品、疏導交通、降低物流及運輸成本、跨境交通等領域還有發展空間。
事實上,世界其他灣區早布局先進空中運輸系統,而大灣區內低空跨城出行需求極大,大灣區擁有一批領先的創科企業和研發機構,包括無人機製造研發的大疆創新,以及億航智能、小鵬匯天、廣汽等低空交通行業參與者。大灣區一些大型企業亦具備低空出行需求,這些企業在進行跨國業務時,客戶常需從香港國際機場前往深圳總部,跨境直升機有機會將數小時的陸路口岸路程縮短為十多分鐘。就此,筆者認為可先由直升機跨城客運開始,之後可進一步發展至載人無人機,亦建議政府和內地商討在香港國際機場商用航空中心及市區出入境關口實施兩地一檢,實現更便捷的跨城低空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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