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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售工廈劏房 議員質疑難規管

有工廈單位分間作10多個單位。 有工廈單位分間作10多個單位。
有工廈單位分間作10多個單位。
【本報訊】為取締劣質劏房,政府提出合格的劏房名為「簡樸房」,面積要8平方米,必須有窗及獨立廚廁。有議員指現時不少劏房也不合格而要退場或改裝,又質疑早期的工廈劏房如何規管或「合體」,更指每任政府也喜歡搞新名字,由於一家4口住在300至500呎的情況普遍,大部分市民亦可稱住在簡樸房。
議員江玉歡日前在社交平台貼文,若果以立法硬性規管,相信不少劏房也要退場或改裝。如果8平方米要實呎,應該不少自稱120呎的也不合格。不單止在住宅大廈的劏房,她表示若然立法只限制出租,早年在工業大廈劏出並出售作迷你「住宅」的會怎處理?對於這些已賣散的就是否不作規管呢?她表示,見過不少逾1,000呎的工廈單位分間作10多個單位,並成功出售,若要立法規管,難道要它們合體嗎?
正所謂有求才有供,她指每日也有人落戶香港,由於租金貴,劏房無疑是一個選擇,劏房有些以日或星期租出,連遊客也樂於入住,像重慶大廈內也有不少非賓館類的劏房,會否有限制?
她以新加坡為例,指當地分間房出租也很普遍,有價有市,不少當地的分間房要共用廚廁,而住當地分間房的不乏專才,分間房或分租單位成了專才到新加坡的重要配套,當地政府亦撥地興建短租公寓給到當地工作的人士,減少對當地人的租金壓力。對於面積及廁所,當地政府沒有限制,只是限制一屋(無論怎樣分間)也不能多於6名租客,又指她所知,租客和業主也很自律。
指歷任班子喜歡搞新名字
政府把合規格的劏房名為簡樸房,她指香港是彈丸之地,但房屋的種類名稱卻有不少,每任政府也喜歡搞新名字,本屆便有樂建居、簡約公屋及簡樸房,她指是否需要重新將合資格的劏房易名簡樸房實在見仁見智,但提及香港大部分市民住的也可稱為簡樸房,300至500百呎住一家4口是很普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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