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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學歷報讀港大碩士 24歲女刑滿遣返內地

被告承認以假學歷申請入讀港大碩士課程,最終被判囚。 被告承認以假學歷申請入讀港大碩士課程,最終被判囚。
被告承認以假學歷申請入讀港大碩士課程,最終被判囚。
【本報訊】香港大學經管學院早前被揭發有碩士生涉以假學歷申請入學。其中一名24歲內地女子向港大訛稱自己是美國康乃爾大學數學系學士,並以假學歷報讀港大金融碩士課程。被告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罪,被裁判官曾宗堯判處監禁17個星期。由於她於今年6月已開始還押,扣除還押時間後可即時獲釋並遣返內地。
訛稱擁美康乃爾大學學位
被告吳霖薈(24歲,報稱無業),持中國往來港澳通行證。她原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控方昨改控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以及加控一項《入境條例》下「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罪」,作為交替控罪。被告承認該交替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家境富裕,一家從事貿易生意,她由父母安排中介處理到香港升學,父母均對找中介升學一事感內疚,被告亦自知犯下彌天大罪。裁判官判刑時指,須向大眾發放訊息,不能以為可嘗試瞞天過海,判監屬無可避免,考慮其認罪等因素判囚17個星期。
控罪指被告於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6月20日之間,在香港以欺騙手段,即向香港大學職員訛稱為美國伊薩卡康乃爾大學數學系學士,而不誠實地取得由港大提供的金融碩士課程的教育及教導服務。交替控罪則指,她於同年5月10日或該日前後,在香港為取得入境證的來港就讀進入許可,而安排作出明知為虛假或自己不信為真實的陳述,即在申請入境證時,聲稱自己在2016年9月至2020年6月在康乃爾大學就讀。
案情指,港大於2022年9月26日收到被告申請2023/2024學年的金融碩士課程,申請表亦報稱在美國伊薩卡的康乃爾大學獲得數學系學士學位。被告又於去年3月,向港大提交報稱官方成績單及畢業證書,其後獲港大批准就讀該課程。
入境處重申不容違法行為
去年6月,被告向入境處遞交了一份「來港就讀申請表」,在表格內報稱自己自2016年至2020年在康乃爾大學就讀。惟今年3月,港大收到多宗虛報學歷的投訴,隨後展開調查,發現被告並非康乃爾大學的學生,校方報案且開除被告學籍。被告最終被捕,承認自己是於上海杉達大學完成4年大學課程。
入境處重申,任何人士以非法手段取得來港就讀許可或居留身份,將會被依法取消來港就讀或居留資格及面對相關刑責,而涉案人士亦會被遣返原居地。案件編號:ESCC 1676/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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