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巨貪官員外逃 巨大漏洞暴露
近期內地最具轟動效應的新聞人物,莫過於已外逃的原黑龍江雞西市副市長李傳良。《人民法院報》刊登的查封李傳良涉案資產的清單,居然密密麻麻一整版都放不下,頗有「罄竹難書」的味道。
這幾年,反腐陣仗不可謂不大,卻遠遠落後於貪官膽子和胃口的膨脹速度。華融董事長賴小民貪腐18億元(人民幣‧下同),山西呂梁市副市長張中生、山東恒豐銀行董事長蔡國華都超過10億元,近期提堂審判的原貴州省委書記孫志剛受賄逾8億元。而他們與李傳良相比,只能算小巫見大巫。
其一,從數額上來說,李傳良案涉案資產超過31億元,案發後扣押凍結資金超過14億元,查封房產多達一千多所,遍及北京、海南、黑龍江等地,還有大量土地、林田、灘塗、汽車、機械等。
其二,官員腐敗多以受賄為主,而李傳良手段五花八門,除了受賄,侵吞、騙取公共財物近30億元,挪用公款上億元用於經商營利。
監管機制 形同虛設
雞西市因煤而興,如今已屬資源枯竭型城市,民生艱困,全年財政收入僅40多億元,李傳良的貪腐數額竟相當於全市財政收入的三分之二,強取豪奪民脂民膏,莫此為甚。更令人憤怒的是,相比一眾副國級、正部級大老虎,李傳良擔任過財政局長、國資委主任、副市長,官位最高不過副廳級,卻能如此大肆貪腐,各種監管機制堪稱形同虛設,千瘡百孔。
李傳良貪腐幾十億元卻能全身而退,遠走高飛,無疑令當地一眾官僚機構顏面掃地。首先,財政資金的使用,理論上需要集體決策、層層審批,事後則需要審計機構進行審計監督。李傳良在雞西這樣一個貧困市,卻能將巨額財政資金運用自如,則財經紀律、決策機制、審計機制爛矣。
其次,雖然中國遲遲不肯建立公開的官員財產申報機制,但在內部,近些年也在推進官員向組織報告財產制度,李傳良案無情地撕下了這種形式主義的面紗。李傳良如此巨大的貪腐,非止一日,卻年年順利過關,則財產報告制度爛矣。再次,李傳良在2017年主動辭去公職。內地官僚都是終身制,即便退休,依舊有高官厚祿。主動辭職者,除了引咎問責外,必是找到了利益更大的生財之道。這與「裸官」一樣,都是需要重點盯防的對象。且李傳良在擔任公職時,就已實際控制運營十幾家公司,而當地竟置若罔聞,無所事事,則紀檢監督制度爛矣。
此外,這幾年內地對公職人員出國出境,查禁愈加嚴厲,護照都收歸單位統一保管,出境須從嚴審批,而李傳良竟能打通公安、邊檢、海關諸多關節,從容遠遁,則這種禁令便是只防君子不防小人。
李傳良案的奇葩情節,不是一隅一角之失,而是整個體系的全方位失守造成的惡果。何況不少人已被收買,為虎作倀。公開是最好的防腐劑,捨此而求他途,只能應了那句話: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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