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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七公:房屋頭號難題 必須切實解決

《施政報告》本周三出台,當中重點之一,是市民最關心的房屋政策。房屋問題一直是頭號民生難題,香港房價高企,市民投訴「住得貴、住得細」。現時每年新增的公共房屋供應一直未能滿足社會需求,上樓輪候時間遠遠超過政府3年目標、20多萬人居於劏房等不適切住所的情況下,濫用公屋更引起公憤。筆者所屬政黨早前向政府提交《施政報告》期望,提出多項改善房屋措施,建議政府就取締劣質劏房、改善居屋抽籤機制、打擊濫用公屋、打擊「租上租」等問題出招,積極解決本港房屋困局。
據統計,全港有逾21.6萬人居住在約11萬個劏房單位,部分居住環境極不理想,甚至存在消防及安全隱患。筆者所屬政黨向政府提交「告別劏房3.0」合共18項建議,包括設立劏房登記制、建議政府按劏房情況設立計分制度、適時檢討劏房租管條例並加強檢控違規個案等,亦建議政府盡快將劏房面積下限訂為最少7平方米及額外增聘人手執行劏房登記制度,同時做好租戶安置工作,保障租戶有家可歸。
此外,現時公屋規劃中,公屋/綠置居和其他資助出售單位比例為7:3,每期居屋中籤難度,堪比六合彩。房委會於2014年復售居屋後,過去10年推售的8期居屋均受追捧,全錄超額認購,不少市民多次抽籤仍落空。居屋白表申請向來爭崩頭,攪珠抽籤「靠運氣」,不利置業上流。筆者所屬政黨亦建議優化現有資助出售房屋的分配機制及居屋編配安排,包括研究在現行抽籤制下,為多次未能中籤的申請人,提供額外的「申請編號」,以增加中籤機會。
加強打擊濫用公屋
房委會過去多次收緊機制,包括早前收緊公屋富戶政策,公屋租戶由入住開始,每兩年須向房委會申報,以及需要遷出的公屋富戶,暫准居住證由12個月收緊至4個月等。公屋資源珍貴,政府須保證用得其所。在濫用公屋問題上,期望當局盡快落實舉報機制及公布細節,進一步加強執法,打擊濫用情況。長遠而言,政府亦須加快電子政府步伐,讓部門間的資料可互通,減省行政程序,加快檢驗效率。
另外,網上有人將公屋違法「租上租」,雖然根據現時《房屋條例》,租戶及業主涉及公屋違法「租上租」,最高可判罰50萬元及入獄一年。但翻查過往定罪個案,較為人知的2017年案件,業主最終僅被判囚8星期,未聞租客遭遇同樣刑罰。公屋本是留給有需要的低收入家庭居住,卻淪為不法分子的牟利工具,政府必須加強打擊,加強檢控涉案人士,增加阻嚇性。
房屋問題是本港「深層次矛盾」的核心之一,想要解決誠不容易。保障市民「有瓦遮頭」是政府應有之義,現屆政府亦一直在有關問題上表現積極,筆者期望新一份《施政報告》能接納上述建議,並推出解決問題路線圖,切實解決房屋這頭號民生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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