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一周 每10網購騙案 1宗涉訂食物
【本報訊】騙徒手法層出不窮,買外賣隨時亦墮入陷阱!過去一星期,執法部門共錄得218宗網上購物騙案,其中訂購食品的相關案件佔22宗,即是部門每收到10宗網購騙案求助,便有一宗與訂購食物有關。部分騙徒借假訂餐網站等欺騙市民。當局提醒,付款先查證商戶資料,亦要留意食物運輸過程所需時間,及期間保存的溫度,避免食物中毒。
收外賣錢後即封鎖聯繫
港人工作忙碌,鮮有機會自己煮食。新冠疫情後,外賣送餐服務逐漸成為新常態。有騙徒假冒網店誘使顧客訂購食物,收款後封鎖聯繫,最終受害者只好捱肚餓,不單止瘦身,「連荷包都瘦身」。
食物安全中心與執法部門建議市民,訂購外賣食物前先查核商戶資料;在付款之前應使用「防騙視伏器」或「防騙視伏App」,輸入電話號碼、銀行帳戶號碼、社交媒體帳號等訊息來評估風險;如有任何懷疑,應立即終止交易,而為確保食物安全,網上訂購外賣食物,應精明選擇可靠的商戶,並了解運送食物的時間及溫度控制。
食安中心又提醒市民,在光顧跨境餐飲代購及配送時須小心謹慎,留意配送食物的運送時間及溫度控制。如餐飲配送的路程遙遠,一旦食物的儲存溫度和運送時間欠佳,食物容易在運送過程中變壞。一般情況下,熱食在運送途中應保持於攝氏60度以上;冷食則於攝氏4度或以下,否則烹製好的食物如置於室溫不超過兩小時,可放入雪櫃待用;熟食如置於室溫超過4小時,便須棄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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