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住宅餵野鴿罰款 網民質疑執法
【本報訊】新修訂的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生效兩個月,漁護署在社交平台表示,早前聯同食環署採取聯合執法行動,於大角咀向一名在私人住宅內非法餵飼野鴿的人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有網民留言質問署方,指「請問是如何定義餵養鴿子?我們家有鴿子飛在草盆上,我家沒有餵養,你們又如何定義。」他又稱法例上不可擅闖私人地方,但當局現時立怪例可以准許強行闖入私人住宅。
9月起不再先口頭警告
署方提醒市民,根據新修訂的《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適用於全港所有地方,包括私人處所。相關部門如接獲市民舉報會展開調查,並按情況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
為遏止市民非法餵飼野生動物,立法會早前通過《2024年野生動物保護(修訂)條例》,將動物種類擴大至涵蓋野鴿,最高刑罰提升至10萬元並監禁一年,同時引入定額罰款5,000元。條例於今年8月1日正式生效,至9月1日開始直接執法而不再事先口頭警告。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