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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理大暴動罪成官斥證供違常理

【本報訊】反修例示威在2019年11月踏入高峰,理工大學校園及附近一帶爆發警民衝突,大批人士被捕。當中3名男子被指涉理大示威,並否認暴動罪受審,區院法官謝沈智慧昨裁定3人全部罪名成立。法官批評眾被告的辯解胡說八道,穿鑿附會,並下令3人須還押至11月22日再聽取求情。
還押至11‧22聽求情
3名被告是朱健君(26歲,註冊護士)、許銘晉(23歲,售貨員)及馬健朗(26歲)。3人均被控於2019年11月17日至18日期間,在理工大學與暢運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當中朱健君於公立醫院的急症科工作,馬健朗的父親是退休警員。案發時,馬健朗與父母一同住在紀律部隊宿舍。3人在審訊時均有出庭作供。
法官批評3人的證供違反常理、自相矛盾,簡直是胡說八道,穿鑿附會,拒納他們的證供。其中朱健君辯稱,進入理大目的,是於有必要時向傳道人及牧師提供急救服務。但法官指,當時理大仍未被圍封,如傳道人及牧師受傷,隨時可以離開校園。許銘晉則辯稱,進入理大的目的是知道理大危險,想帶兩個分別叫Mike和Connie的人離開。但法官指,被告進入理大前從沒成功聯絡Mike或Connie,他根本不知道兩人是否仍在校園內,亦不知道他們的位置。
至於馬健朗則辯稱,當時一個叫「丁媽」的人,以貼文號召社工進入理大游說年輕人離開校園。惟法官指,該貼文從沒作出上述要求。綜觀整體案情,包括時間、地點、衣着、裝備及離開理大時的行為,唯一而不可抗拒的推論是3人曾參與暴動,裁定3人罪成。案件編號:DCCC 203、204、206、61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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