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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簽CEPA修訂協議 便利營商

【本報訊】港府昨與國家商務部簽署修訂《〈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服務貿易協議》的協議二,CEPA的修訂協議就多個本港具優勢的服務領域降低市場准入門檻,並新增「港資港法」、「港資港仲裁」等安排,讓港商可按熟悉的法律簽署合同,選擇以香港作為仲裁地,有利香港鞏固國際法律及仲裁中心的地位。修訂協議將於明年3月1日實施。
增港資港法 港資港仲裁安排
當局指,修訂協議在不少香港具優勢的服務領域例如金融、建築及相關工程、檢測和認證、電信、電影、電視、旅遊等都增添了開放措施,形式包括就企業的設立取消或者放寬股權比例和業務範圍的限制;又在大部分領域取消香港服務提供者須在香港從事實質性經營3年的年期規定,讓本港初創企業能更早享受CEPA優惠待遇。
香港中華總商會歡迎修訂協議新增「港資港法」、「港資港仲裁」等安排,便利本港企業在內地的發展。香港工業總會則指修訂協議為本港優勢服務行業提供更大的發展空間,如香港檢測和認證服務的專業水平在國際有口皆碑,修訂協議局部放寬3C業務限制,今後向內地及全球輸出產品的企業,可在香港完成「一站式」檢測認證,絕對能鞏固香港作為國際檢測認證中心的地位。同時,新修訂將促進技術和專業知識的轉移,有助內地檢測認證行業與國際接軌。
無綫電視助理總經理(企業傳訊)黃德慧表示,公司歡迎任何有利香港電視業界發展的新政策,感謝商務部及特區政府對本港電視業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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