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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2少年鐵夾夾腳趾 男護刑恐罪成囚20月

被告昨於區院承認兩項刑事恐嚇罪,被判囚20個月。 被告昨於區院承認兩項刑事恐嚇罪,被判囚20個月。
被告昨於區院承認兩項刑事恐嚇罪,被判囚20個月。
【本報訊】一名男護士聲稱因遭兩名年僅15及13歲的少年欺凌而報復,要挾兩人用鐵夾夾8隻腳趾再用力扯鐵夾,否則便到學校斬其手腳。兩名少年因害怕而照辦,跟護士視像通話並夾扯腳趾,結果令兩名男童腳趾流血,甚至有感染迹象。他昨在區院承認兩項刑事恐嚇罪,被判囚20個月。區院暫委法官鍾明新批評被告修讀護士,理應有同理心,卻指示他們重複自殘,斥其行為可恥卑劣,且歹毒殘忍。
現年25歲的張鍵威,報稱是護士。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於13歲時確診對立性反抗疾患及自閉症,案發前曾遭兩名事主等人欺凌,被告想懲罰對方,於是犯案。
案情指,事主X案發時15歲,就讀中四。2022年11月12日,被告傳訊息問X「你打波有無寸人」,並表示若不回答,便會在X的學校門口等他,並指「準備畀人搞」,但如果X夾自己的腳就會原諒他。X於同日按指示購買了14個鐵夾。被告透過視像通話,指示X使用該些鐵夾,夾自己除了腳趾頭外的所有腳趾,再用一條繩串起該8個鐵夾,然後一次過用力扯走鐵夾,最終導致X的8隻腳趾多處擦傷及流血。
要挾倘不遵從斬手腳
案情續指,另一事主Z事發時13歲,就讀中二。2022年11月27日,被告傳訊息問Z是否欠人錢,Z承認欠同班同學錢。被告稱Z應受懲罰,又指如不遵從指示,便會到學校或住所找Z,還會斬其手腳,Z非常害怕。同晚約8時,Z按指示收取一袋鐵夾,隨後與被告視像通話,並且在洗手間內使用該些鐵夾夾腳趾,然後在限時5秒內一次過扯走該些鐵夾。Z的幾隻腳趾其後開始脫皮和流血。
11月28日下午4時許,Z下課回家,再按指示夾和扯腳趾,至傍晚約6時獲准外出吃晚飯。同晚約7時,Z又開始夾和扯腳趾至約11時,期間因家人要用洗手間才一度暫停15分鐘。翌日下課回家後Z再夾腳趾。至11月30日,Z難忍疼痛,向父親披露事件並報案。同年12月被告被捕,警誡下稱「對唔住呀,我知道我咁樣嚇個𡃁仔係唔啱,畀次機會」。案件編號:DCCC 133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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